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因為我是未婚生子.而當初小孩有讓生父辦理領養手續所以冠父姓.但由於我和小孩生父已分手多年.且小孩打出生開始生父就始終沒盡過當父親的責任.因此法院將監護權判在我這裡.而我知道現在司法院有通過離婚夫妻能夠不需經由另一方同意就能將小孩子更改姓氏的法令.可是...未婚生子的也能改嗎??因為我去詢問戶政事務所的人他們都說需要經由生父簽下同意讓渡書後才能辦理更改姓氏的問題.可是問題是對方根本不願讓渡小孩的姓氏給我呀.怎麼叫他簽呢?為何法律這麼不公平?為何只有離婚的夫妻能無條件更改小孩的姓氏問題?為何未婚生子的就不行無條件更改呢?同樣是擁有監護權但為何會差別那麼多呢?小孩從小就歸我養育總不能一直讓他跟著沒盡過為人父責任的人的姓吧!!再說以後若我有論及婚嫁且再生育小孩的話那麼我這個未婚生子的小孩不就很可憐嗎?因為他必須忍受別人討論他的姓氏問題.....所以拜託各位...有誰能夠教教我如何無條件去更改小孩的姓氏問題呢??除了去法院聲請.....也除了請小孩生父簽下同意讓渡書外..還有甚麼辦法呢????非常誠懇的拜託大家的幫忙了...請有這方面知識的人能夠教教我該如何解決這問題呢??????????麻煩各位了.....謝謝大家的幫忙
未婚生子.小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但如何更改小孩姓氏問題呢?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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