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養父母 vs. 夫妻小家庭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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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nna
at 2009-12-22T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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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自己是屬於婚後仍繼續奉養父母的人

我想分享一下 我心裡對於奉養各自父母自由度的想法

自由度最小值
幫助維持娘家基本生活開銷<自由區< 妨礙現在自己家庭的基本運作

我孝順我的父母 但同時我也對自己的家庭有責任
我不可能自己買房買車享福
卻看著我爹娘連日子都過不下去

同樣的我也不可能拿錢回娘家讓父母享福揮霍
卻讓自己的小家庭失去生活平衡

中間的平衡需要去拿捏
尺度在哪裡也要很清楚

我拿錢回家 是因為我知道我父母真的需要這筆錢
所以我不會預設什麼父母幫忙存錢這種想法 給了就是給了
(不是針對版友分享 而是現實中很多人跟我提過這種說法)

我拿錢回家是為了不要讓年邁的爸媽太辛苦 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水準
不是給父母賭博 買一堆保險 或是其他無底洞
不是養賴在家裡不事生產的弟或妹或其他人
不是為了滿足父母對金錢的控制欲或安全感
當然如果我有能力讓父母享福 出國 育樂 休閒 我也很樂意去提供

如果能力有限 勢必要有所取捨
ex.如果連兩邊的家庭基本水準都無法維持
→ 考慮同住,不要買房

當能力有限時 更要審慎規劃兩邊家庭的開支
不要讓形式上的「數字」成為負擔 而是要有彈性的
ex.我現在拿15000回家 家裡真的需要用到我的15000嗎
還是父母就是要15000 或是跟隔壁鄰居行情價比是15000
→有小孩(有房貸)之後是否有調降的空間

如果沒有
→ 那可以接受幾年內或是乾脆不要生小孩(買房子)嗎
→ 沒有辦法接受為了維持兩個家庭的生活而犧牲或吃苦
→ 沒有共識
→ 那就可以認真考慮是不是要結這個婚
是否要把兩個家庭綁在一起痛苦呢

如果你接受了
→ 這件事情就變成你們的共識 是你的決定 你的選擇
→ 日後請不要衍生「都是你家拖累我家」 「都麻是你害我變成這樣」等抱怨



小孩&買房可以規劃 但是人有旦夕禍福
世事難料 多想一點 多規劃一點 多溝通一點總是好的


是否能根據現實 理性的維持自由度的彈性 甚至做適度的切割
還是盲目的付出&服從 (自以為是的孝順)
我覺得才是問題的關鍵


有版友分享「你對我好,我也會對你好!」
基本上我很認同
但是看過版上一些例子
ex.拼命挖自己小孩的財產以滿足自己對金錢控制欲的父母
ex.賭博成性 欠債無底洞
ex.其他家人不成才 卻又縱容


如果太過於信任「吾(父)母本nice」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我覺得是很危險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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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09-12-22T20:48
大推,我覺得很實際又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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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udriana
at 2009-12-26T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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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09-12-30T03:38
好理性的規畫. 讚 !

奉養另一半的父母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09-12-22T18:02
恩,看了版上這陣子的文章, 突然覺得我是一個很特殊的媳婦,以下分享我的經驗。 我覺得,夫妻雙方對於奉養長輩真的想法,真的要「雙方都心甘情願」, 一旦有一方無法認同時,一定會造成爭吵, 畢竟,講到「錢」的事情,往往都很傷感情。 我跟我先生兩人的收入加起來不到6位數,住在台北, 每個月有1.5萬的 ...

溝通..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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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09-12-22T17:02
※ 引述《comedian (cold)》之銘言: : 生活細節上沒什麼問題, 有問題的都是溝通層面 : 以前吵架, 都是我不高興, 我會講哪裡我很受不了 : 然後他都完全不講話, 就只會很嗆的說: and#34;對不起! 我是爛男人 我作不好 可以了吧!and#34; : 對我來說, 這當然是很糟的溝通方式 ...

老公好貼心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09-12-22T15:36
基於前面板友說的 婚姻夢幻的成份低到需要板主M閃光文來提醒大家婚姻的美好 我決定要多po閃光文 (*〞︶〝)v 最近天氣變冷了 昨天晚上老公來接我下班之後開始討論要吃什麼 星期天的時候我煮了兩包韓國辛泡麵,老公覺得很好吃 所以我說,那不然再去買麵來煮 老公:「你想吃麵哦?」 我:「我想吃 ...

離婚協議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09-12-21T00:58
這個協議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你可以簽,他以後沒辦法強迫你履行。 不過,日後小孩監護權在誰手上,是法院認定的, 即使現在是你監護,也不代表以後就是你, 這跟你有沒有再婚無關,完全是看怎樣對小孩最好。 實務已有見解,資料比較舊了,請參考: 發文字號:(75) 廳民一字第 1139 ...

沒有情緒的情緒

Ida avatar
By Ida
at 2009-12-21T00:31
我從事法律工作,分享一下實務作法, 如有錯誤,請指正。 一、子女監護及扶養: 離婚後子女監護及扶養,可以由協議定之,或由法院裁判。 但是不論是那一種做成的結論,都不是永遠不變的, 是可以隨時請求改定的,只要結論是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 所以即使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