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流行一種風氣:「結婚不買房,就是耍流氓!」意思是一個中國小伙子想結婚的話,必須先買房子,而且完全由男方出錢,有的丈母娘甚至要求男方出錢買房以後房產所有權必須填寫女方的名字,否則丈母娘不答應婚事,小伙子必須滾蛋。這條「規矩」不知拆散了多少有情人!為此有人總結中國的丈母娘是「只認房子不認人,棒打鴛鴦下手狠」。我在網上查了一下,意外發現歐美日本沒有此風氣,外國人買房跟結婚幾乎沒有什麼關係,都是20多歲結婚,租房住,30多歲甚至40多歲再買房。那麼台灣的丈母娘呢?也是「只認房子不認人,棒打鴛鴦下手狠」?搞不好比大陸更狠?
台灣結婚先買房? - 感情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