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冠夫姓 日婦女告政府 - 婚姻
By Jack
at 2011-02-14T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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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eminism 看板 #1DM635T6 ]
【聯合報╱特派員陳世昌】2011.02.14 03:58 am
日本民法規定的夫妻一定要同一姓名的制度,受到4名日本女性的挑戰。她們將在14日正
式向法院提訴,控告政府強制她們冠夫姓,造成她們身心困擾,要求政府賠償每人100萬
日圓(約台幣35萬元)。
這是日本近年來女權高漲、女性爭取社會平等所出現的控告政府首例。
4名日本女性以及其中1名女性的丈夫共計5人,將以「結婚時夫婦一方必須改姓」的民法
規定,違反憲法第3條對尊重個人和第24條兩性平等規定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
辯護律師說,這項官司在日本應該是第一次,預料將掀起日本民法有關夫婦同姓規定的激
烈辯論。
原告是富山市前公立高中教師塚本協子(75歲),與東京的自由撰稿作家加山惠美(39歲
)等,他們主張,既然憲法第24條規定了「夫婦擁有同等的權利」,冠夫姓會讓一方的利
益受到損害。
塚本說,她於1960年結婚後,雖然戶籍上使用丈夫的姓,但生活中依然維持舊姓塚本。她
說,因為戶籍名字被視為本名,因此有種強烈的自我喪失感,精神上非常痛苦。
加山惠美則是2000年以丈夫的姓登記結婚後,也仍然使用舊姓。但由於辦理各種手續時,
都需要確認是否為本人,繁瑣的手續使她嘗盡苦頭。
她最後想出了提交離婚申請書「假離婚」的辦法,忍氣吞聲在日本社會過日子,她決定對
此一不合理的制度提出控告。
【2011/02/14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WORLD/WOR3/6150399.shtml
-----------------------------------------------------------------
2011-2-14 自由時報
拒冠夫姓 日婦告政府
日首次針對夫妻同姓集體訴訟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為了拒冠夫姓,在日本有一場革命將要發生!,包括一名退休
教師在內的5名日本男女,14日將在東京地方法院提訴,控告政府違憲並要求國賠。這是
日本首次有人針對強迫夫婦同姓問題集體提出違憲訴訟,也是日本進一步推動兩性平等的
運動之一。
告政府違憲並要求國賠
原告之一的75歲退休女教師塚本協子,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日本現行法律規定夫婦提出結
婚登記時,必須使用相同姓氏,亦即夫婦一方必須放棄本姓冠夫姓或妻姓,這已違反了憲
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原則。
許多職業婦女因為工作需要,婚後雖然改為夫姓,但在職場仍然繼續使用本姓,因而造成
許多不便,有人為了改姓的困擾甚至放棄結婚登記,而維持所謂的「事實婚」。
塚本協子表示,她在50年前結婚,由於自己是獨生女而丈夫又是長男,所以結婚之際,夫
妻兩人為了誰該改姓有所爭執,後來選擇結婚卻不登記的「事實婚」,在學校大家也都稱
她為「塚本老師」。可是婚後兩年長子出生,為了替長子辦出生登記,必須先辦結婚登記
,因此她被迫變更為丈夫「小島」的姓氏,直至長女出生後,塚本辦了假離婚恢復本姓,
但到了第3個小孩出生後,又再次為了申報戶口再度辦了結婚登記,自此後未再辦理離婚
。
塚本表示,此後學校方面都改叫她為「小島老師」,這件事曾經讓她躲在學校辦公室裡偷
偷哭泣。塚本說,被迫改姓令她有種強烈喪失自我的感覺,精神上備受折磨。她希望透過
這次的訴訟,讓她能在死的時候光明正大地用自己的本名往生。
針對「夫婦別姓(不同姓氏)」問題,民主黨執政後,去年曾由法務省研擬民法修正草案
鬆綁而引發討論,草案內容規定夫婦結婚時可選擇同姓或者別姓。選擇別姓時,孩子統一
跟隨父母的一方姓氏,夫婦一旦決定同姓或別性後就不能改變。但一年下來因為遭到保守
派人士反對,法案至今尚未提出,當初推動此案的前法相千葉景子,也在去年參議院選舉
中落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4/today-int4.htm
--
2. 錢比男人還好用!!! 女人好好工作/賺錢/存錢吧! 越貧窮家庭,越重男輕女!!!
--
※ 編輯: many5 來自: 61.216.247.130 (02/14 07:35)
※ many5:轉錄至看板 Feminism 02/14 07:35
【聯合報╱特派員陳世昌】2011.02.14 03:58 am
日本民法規定的夫妻一定要同一姓名的制度,受到4名日本女性的挑戰。她們將在14日正
式向法院提訴,控告政府強制她們冠夫姓,造成她們身心困擾,要求政府賠償每人100萬
日圓(約台幣35萬元)。
這是日本近年來女權高漲、女性爭取社會平等所出現的控告政府首例。
4名日本女性以及其中1名女性的丈夫共計5人,將以「結婚時夫婦一方必須改姓」的民法
規定,違反憲法第3條對尊重個人和第24條兩性平等規定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
辯護律師說,這項官司在日本應該是第一次,預料將掀起日本民法有關夫婦同姓規定的激
烈辯論。
原告是富山市前公立高中教師塚本協子(75歲),與東京的自由撰稿作家加山惠美(39歲
)等,他們主張,既然憲法第24條規定了「夫婦擁有同等的權利」,冠夫姓會讓一方的利
益受到損害。
塚本說,她於1960年結婚後,雖然戶籍上使用丈夫的姓,但生活中依然維持舊姓塚本。她
說,因為戶籍名字被視為本名,因此有種強烈的自我喪失感,精神上非常痛苦。
加山惠美則是2000年以丈夫的姓登記結婚後,也仍然使用舊姓。但由於辦理各種手續時,
都需要確認是否為本人,繁瑣的手續使她嘗盡苦頭。
她最後想出了提交離婚申請書「假離婚」的辦法,忍氣吞聲在日本社會過日子,她決定對
此一不合理的制度提出控告。
【2011/02/14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WORLD/WOR3/6150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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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4 自由時報
拒冠夫姓 日婦告政府
日首次針對夫妻同姓集體訴訟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為了拒冠夫姓,在日本有一場革命將要發生!,包括一名退休
教師在內的5名日本男女,14日將在東京地方法院提訴,控告政府違憲並要求國賠。這是
日本首次有人針對強迫夫婦同姓問題集體提出違憲訴訟,也是日本進一步推動兩性平等的
運動之一。
告政府違憲並要求國賠
原告之一的75歲退休女教師塚本協子,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日本現行法律規定夫婦提出結
婚登記時,必須使用相同姓氏,亦即夫婦一方必須放棄本姓冠夫姓或妻姓,這已違反了憲
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原則。
許多職業婦女因為工作需要,婚後雖然改為夫姓,但在職場仍然繼續使用本姓,因而造成
許多不便,有人為了改姓的困擾甚至放棄結婚登記,而維持所謂的「事實婚」。
塚本協子表示,她在50年前結婚,由於自己是獨生女而丈夫又是長男,所以結婚之際,夫
妻兩人為了誰該改姓有所爭執,後來選擇結婚卻不登記的「事實婚」,在學校大家也都稱
她為「塚本老師」。可是婚後兩年長子出生,為了替長子辦出生登記,必須先辦結婚登記
,因此她被迫變更為丈夫「小島」的姓氏,直至長女出生後,塚本辦了假離婚恢復本姓,
但到了第3個小孩出生後,又再次為了申報戶口再度辦了結婚登記,自此後未再辦理離婚
。
塚本表示,此後學校方面都改叫她為「小島老師」,這件事曾經讓她躲在學校辦公室裡偷
偷哭泣。塚本說,被迫改姓令她有種強烈喪失自我的感覺,精神上備受折磨。她希望透過
這次的訴訟,讓她能在死的時候光明正大地用自己的本名往生。
針對「夫婦別姓(不同姓氏)」問題,民主黨執政後,去年曾由法務省研擬民法修正草案
鬆綁而引發討論,草案內容規定夫婦結婚時可選擇同姓或者別姓。選擇別姓時,孩子統一
跟隨父母的一方姓氏,夫婦一旦決定同姓或別性後就不能改變。但一年下來因為遭到保守
派人士反對,法案至今尚未提出,當初推動此案的前法相千葉景子,也在去年參議院選舉
中落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4/today-int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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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錢比男人還好用!!! 女人好好工作/賺錢/存錢吧! 越貧窮家庭,越重男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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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y5 來自: 61.216.247.130 (02/14 07:35)
※ many5:轉錄至看板 Feminism 02/14 07:35
噓 bunnys:這裡是呆丸,沒人強迫你冠夫姓啊 02/14 08:05
噓 djboy:板規中,轉錄竟然沒有要求 心得文字最低限度 XD 02/14 08:11
→ godevangel:喔 02/14 08:12
噓 ntusnoopy:板主要我噓得開心噓得痛快 02/14 08:30
噓 djboy:十個噓,可不可以刪文啊? 02/14 08:35
噓 sunnycatt:根據板規5-2-1及6-2 這篇該被刪掉吧? 02/14 08:54
噓 sseass:... 台灣不用冠夫姓 02/14 09:10
→ NT300:台灣不灌夫姓 但一般人習慣稱呼X夫人 X太太 02/14 09:19
噓 vrb:噓 02/14 10:15
噓 hildakuo:一戶一姓是日本戶籍法規定 也有冠妻姓 有種推修法啊 教母 02/14 10:19
噓 Agneta:湊噓 02/14 11:16
噓 Tenner:現在真的很少人冠夫姓了 02/14 11:31
噓 jill987:你轉錄的文章,那位日本老師也是讓孩子跟先生姓啊,轉錯囉 02/14 12:34
噓 xien721:義大力? 02/14 13:24
推 Charlene:我也很不習慣婚後以夫家姓氏稱呼的某某太太,況且現在離 02/14 13:28
噓 Machadango: ==請==妳==先==雙==姓==不==然==請==閉==嘴==好==嗎== 02/14 13:28
→ Charlene:婚了,孩子從父姓都不知道以後孩子的同學要叫我什麼媽媽 02/14 13:29
→ Charlene:,堅持叫我的原姓,社會觀感覺得奇怪也會影響我的孩子。 02/14 13:30
噓 ciaomm:煩不煩啊? 你家小孩雙姓了嗎? (根本還沒出生吧?) 02/14 13:30
推 leprosy:看來日本比台灣更需要教母去宣傳雙姓好處 02/14 13:51
噓 mrsdsn:劣文。 02/14 15:31
→ sbbig:有差嗎?婚後也沒人叫我X太太啊. 況且我老公還樂得當"師丈"呢 02/14 22:25
噓 fanttaa:你什麼時候要去改名字?板主,這篇可以刪了~~ 02/14 22:48
噓 IamHoney:幾年來沒有人叫我X太太耶...都叫我O小姐... 02/14 22:50
→ Charlene:樓上,為什麼這麼好哇?唉! 02/14 22:55
噓 heysuki:很煩耶 02/14 23:07
推 paramedicz:推 為什麼要冠夫姓 很怪 02/15 02:18
推 elphie:冠夫姓跟雙姓的關係是?? 02/15 02:25
→ elphie:謝先生跟王小姐都要改雙姓 變成成謝王先生 謝王小姐 那樣嗎 02/15 02:26
→ elphie:生下的小孩叫謝王小孩 然後孫子是...? 02/15 02:30
→ elphie:孫子叫謝黃燒賣 王小姐的姓氏還是不見了 02/15 02:32
→ stkate:樓上害我餓了!!! 02/15 03:06
噓 rehtra:不冠夫姓不代表一定要雙姓啊 02/15 04:14
推 wpt01:不以人廢言,這篇文章倒蠻好玩 02/15 17:00
Tags: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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