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的半夜,一通電話瓦解了我的淚眼,變成支離破碎的片片殘骸字字句句"不關你的事","那是我的事","除了我兒子,你們那邊其他人我一概不管","你每次跟我要奶粉錢太麻煩,乾脆把我兒子給我比較省事","我要上法院要小孩,至少我有工作,不見得會輸"..........................不復記憶淚流了多少過了多久,簡直比拿刀自刎更疼痛,推拖再推託,擺明了就是不願意負責,升官加薪了寧可到處吃喝玩樂盡興揮霍,也吝嗇拿錢救助我們母子請問各位有智慧的大大若申請DNA鑑定,能夠控告對方遺棄嗎?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嗎?寶寶已入我的戶籍跟我姓,能促使法院判決對方放棄監護權與探視權嗎?未有婚姻情況下,對方一開始就不聞不問,現在小孩出生又反悔,有任何正當性要小孩嗎?有哪些預防措施能夠自保?並確保自己跟小孩的權益?謝謝大家
不負責任...居然還要脅搶小孩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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