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了,也不能離婚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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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當然愛,但是經過了幾十年,也被他的精神轟炸,炸的體無完膚了現在只想要自由而已,以前為了小孩我一直忍著不離婚...以前常提離婚的人也是他..提久了,我乾脆就說「好吧」,結果他又不離了...就這樣反反覆覆..漸漸的我們的感情也就這樣一點一滴消失了...我真的累了我每次回家就像要進地獄一樣,深怕他又要找我吵架選擇不說話也不行,從以前的大吵,到現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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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or avatarConnor2010-01-17
好像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情形耶............除非對方願意放手不然你也無可奈何有些人以為這就是報復的手段殊不知這也是在浪費自己的青春有些女人會以為這樣就可以換回自己丈夫的心至少也留住人但這樣的觀念真的是個錯誤偏偏這樣的女人也很難溝通越寫心情越不好不然.........問一下朋友好囉........以下是我朋友的建議就是假裝在作夢時喊出另一個女人的名字吧可能會比較快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1-16
妳好....既然心都累了.既然妳工作的關係.妳沒辦法做到他想要的.他沒辦法做到體諒妳.那就先分居吧..因為你們個人主觀很重.以前不知他精神轟炸妳什麼了.為了什麼轟炸了.現在應該比較不會了吧.人總會在[時間].[人的變化]中改變自己.他也有在後悔自己的個性.只是妳個人方面無法釋懷.無法想像以前常吵架的景象.無法在容忍以前吵架的癥結.所以妳想逃離他.如果吵架的次數少了.
Hardy avatarHardy2010-01-18
您如已協調也沒孩子來左右;就要長期分居才離的成.如有詳細問題可再提出
Belly avatarBelly2010-01-16
1.除了協議離婚,還能用法院請求判決離婚。2.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解釋說明:夫妻之一方以惡意��
Noah avatarNoah2010-01-17
每個月家挺開銷都是你在付,他當然樂喔才不想離婚,如果他對你不再好好疼惜的話,就不要支付必會跳起來跟你妥協,錢雖不是萬能沒錢卻萬萬不能,疼抹大丈夫ㄜ.
Oscar avatarOscar2010-01-15
不知道你是為何會累積到這樣的狀況~但是~可以知道的是你真的過的很辛苦~光是依你目前的的說法~依法離婚的確是不可能~聽你的說法~我猜你是一家之主吧~不過聽到你說~你願意用哪些條件離婚~讓我覺得你是個負責任的男人~要不是這樣的婚姻生活~給你的痛苦太大..也不至於會讓你如此吧~要離婚不是不可以~其實也不難~但是基於有很多~因為外遇而急著離婚的人~也可能看到~這裡.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01-18
你一天打300通電話到他公司騷擾他直到他簽字為止我相信他很快就簽了
Liam avatarLiam2010-01-16
你可以先分居,他可以阻止你離婚,但無法阻止你搬出去呀!分居之後,再來細思是否要離婚。因為除了你描述裡面的吵架外,沒提到比較有主題性的東西,所以我無法判斷這段婚姻是否值得繼續下去。不過我希望你能思考,你們以前為何要結婚,現在的狀況,以及若繼續下去的未來,兩個人再怎麼吵,終究不會永遠吵一生一世。假如推估之後,你依然覺得要離婚,那麼,既��
Emily avatarEmily2010-01-15
離婚你會比較快樂嗎?真的需要走到這一步嗎?如還是想走這一步.可來信方法很多希望能幫到你的忙!
Leila avatarLeila2010-01-18
要白頭協老真的不容易真愛靠的是信念當初能相愛現在也一定能再重溫舊夢我也曾經在找藉口想跟我老婆離婚但她在我們的婚姻中沒有過錯只是我厭倦而已但後來我省思了一番那些那麼美的女明星還不一樣被丈夫劈腿外遇離婚收場證明就算我如果再得到一個美人的婚姻到最後還是厭倦人的欲望無窮後來我轉念把如何能離婚改成如何挽救我的婚姻現在我的婚姻狀況稱的上是幸福��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1-18
我想妳的孩子也大了吧!既然他不想離婚.妳又與他無法相處.倒不如自己搬出去住.這樣又不犯法.何必爭取離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1-16
現在的人都是這樣.......愛的死去活來就想結婚就結完婚又說什麼個性不合想離婚.........把婚姻當兒戲...........換來的不就是.......咎由自取嗎對自己的行為(決定)這麼不付責任還一直想找人戀愛.......妳這樣說對嗎.......我只能建議妳可以先分居.......一陣子.....妳不管他他不管妳.......孩子可以跟妳或先生(妳不是說之前妳為了小孩不離婚嗎)妳或先生有空就可帶小孩去玩過個1-2年的生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1-17
你丟一億給他他保證馬上和你離婚有了一億要多漂亮的都有可能你開出來的條件不夠吸引人2010-01-1520:08:26補充:職業不分貴賤.如果對方是因為你的職業.而鄙視你的人格.因而斷章取義.認為你成為他的老婆是很可恥的事情.這是對方的不對.但是你們的孩子也長大了.你因該是個剛柔並重的女人.人要有遠見.或許對方不得你的緣.有緣卻又失去了那個份.你覺得呢?把你趕出去又要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