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如果一對夫妻因為 “老公” 外遇而離婚,
但是離婚協議裡面,
1. 女方沒拿贍養費,
2. 原本 夫妻共有的財產,像是 房子、車子..等等,也都沒有做任何分割
3. 女方自己一個人搬出去租房子住
4. 女方隔週的假日才能接自己的小孩回去一起住兩天
上述條件,女方親屬,像是爸、媽、兄弟姐妹 竟然都沒有異議,
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有多大
還是根本就有 不可告人 的秘密
--
如果一對夫妻因為 “老公” 外遇而離婚,
但是離婚協議裡面,
1. 女方沒拿贍養費,
2. 原本 夫妻共有的財產,像是 房子、車子..等等,也都沒有做任何分割
3. 女方自己一個人搬出去租房子住
4. 女方隔週的假日才能接自己的小孩回去一起住兩天
上述條件,女方親屬,像是爸、媽、兄弟姐妹 竟然都沒有異議,
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有多大
還是根本就有 不可告人 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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