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園」讓人不放心(一) -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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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8-11-28T11:3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Flamingos (紅鶴老爸陣線)》之銘言:
: 推 chillheart: 我是社工,本文有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像是暫時保護令 11/28 01:39
: → chillheart: ,沒有實質證據根本無法聲請,就算持驗傷單也要看嚴 11/28 01:39
: → chillheart: 重程度跟受傷位置來推測是否有危險性,才決定是否核 11/28 01:39
: → chillheart: 發暫保,還有若多次交付會面不順利,社工是會回報給 11/28 01:39
: → chillheart: 主管機關的,可以理解對造單一說法是覺得自己也有委 11/28 01:39
: → chillheart: 屈的感受,但也不能全然將雙方責任推給對方吧! 11/28 01:39
: → chillheart: 實務上直接不核發暫保甚至通保的並不在少數,因為保 11/28 01:45
: → chillheart: 護令的目的是預防可能會發生的危險,強制執行也有要 11/28 01:45
: → chillheart: 求直接帶孩子去法院進行會面的 11/28 01:45
: 推 chillheart: 我只問你一句,你跟社工談過嗎? 11/28 01:47


(由於推文較多,決定回文、這樣回覆會較為完整)


首先,不同地域、不同機構、不同時期的社工作法可能都不同。

我們僅能依照我們所實際遇到的狀況,歸納後整理出遇到的問題。

以我個人來講(暫不考慮其他個案),

在同單位「被服務」將近三年,

大約跟7個社工(含社工督導、機構負責人)都談過、

反應過以上問題,也向家防中心申訴過。

(需要明確到他們個資的話,也可來信詢問 XD)

但他們至少在「那個期間」是不想改善的。

這些內容,可能會讓社工看了不舒服,但如上所提,

這些歸納或觀察,因人事時物地之不同,

本來就會有不同的感受。

我們不能說你的感受是不真實的,

但當事人(尤其是探視方)的主觀體驗、甚至客觀證物

也都可以呈現出不同面向。

所以不一定是「似是而『非』」喔,

也可能我們雙方的觀察都「不假」,

只是切入角度、或者觀察的機構、時期不同罷了。





更詳細針對推文回覆:

1、保護令,聲請人確實要依照「證據」來聲請、

再由法院審核後決定準駁。

但這些「證據」是否會由有心人刻意『製造』,

社工有想像過如此狀況嗎?

除了我們團隊在辦理講座時會提供真實案例進行說明以外,

(涉及個案隱私,不方便在網路上載明)

由其他社工提供給我們類似觀察或事例、也大有所在。


延伸閱讀:

「申請驗傷單,跟去便利商店買飲料一樣容易」

https://goo.gl/cYzoHu

「關於T.W.的故事:被構陷性侵女兒」

https://goo.gl/NNW3aE

「利用體制陷害配偶與孩子的媽媽」

https://goo.gl/wvwzmh






2、就我的經驗來講,原本在機構會面交往正常、

後來「突然」轉折、有狀況,

該機構連續兩年多都沒有向家防中心明確地通報

為何我要形容「明確地通報」呢?

我可以想像機構會製作相關的季度或年度圖表、報告,

且承包機構應該也都有提供給家防中心,

但可能基於種種原因、沒刻意提起或凸顯部分個案,

因為直到我向家防中心申訴,業務承辦人才得知我這個個案。

所以這類黑數、隱藏性案件到底有多少呢?




3、強制執行案件,不一定要求孩子去法院會面。

但你使用「也有」這個頻率與時間副詞,所以也是ok的。

不過,在本文中,筆者提到的法普知識是:

由社工實質創造出來的「阻止」客觀情事,

是無法經由強制執行去完成執行名義上所載的會面或交付。

社工實質上的「阻止」(不論基於什麼理由),本身並無法源依據。

且社工本身亦無專業或權限進行「孩子的意願真實性」調查,

所以有心人、非善意的同住方,

就會利用此社工實務作法,將社工當作棋子。

延伸閱讀:

「孩子的真實意願?」

https://goo.gl/JGgCZL




PS. 針對會面監督機構的主題,還會有第二篇文章,

討論更深的「社工專業」問題,也歡迎討論、指教。




我們相關文章,除了張貼在粉專「紅鶴老爸陣線」以外,

也會鏡像在Medium平台 https://medium.com/@tw.flamingos

(這樣就可以由任何網友直接google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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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離婚

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8-11-30T20:19
我看到了,因忙碌無法全部回應,先針對「刻意製造證
據」部分,實務上確實不乏有心人為蒐證而刻意製造「
場境」,迫使對造落入陷阱,但值得一提的是,多數落
入陷阱的對造,因無法克制被激發的情緒而讓有心人蒐
集到有力證據(還有擷取段落、斷章取義的),甚至在
服務的過程中,知悉這是刻意蒐集來的證據,然而因立
場關係,也僅能予以口頭勸誡,無法加以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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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8-11-30T21:57
實務現場有時會與兩造對話,但雙方本就處於對立角色
,認定自己全然都是對的,各執一詞很常見,可是關係
並非是誰對誰錯那麼簡單,身為社工希望協調兩造或給
予提醒,也常被雙方拉扯、要求站一邊,服務的過程都
會寫在工作報告裡,只是無法提供。
社工工作及角色常被社會大眾用放大鏡檢視著。

勸離不勸合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8-11-27T23:58
我有一個朋友最近要離婚,在前幾天還請我當證人,我一口就答應 突然過了兩天以後他又說不用了,聽說是同事們都跟他說為了小孩不要離婚 我整個傻眼,我會一下子答應他是因為他會家暴,他跟我說他會打他老婆 我就不懂就算我把這件事拿出來後,朋友之間還是勸和不勸離,他跟我說過兩次 第一次因為想跟老婆離婚,就直接一直扁 ...

請推薦台北的離婚律師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8-11-27T21:52
談撫養費哪有這麼簡單? 你拿法院判離婚最常用的主計處各縣市 每人月均消費金額表來看,新北市一個人一個月就要約兩萬元, 把小孩養到二十歲,起碼要兩百萬到三百萬元。 你能不靠法院判決,就能讓對方出到這個錢,那算你厲害。依我 看,你如果硬逼對方出錢,對方很可能寧可打官司,然後不直接 跟你簽字離婚了。因為請律師要出 ...

請推薦台北的離婚律師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8-11-27T20:45
※ 引述《happymom (新生活)》之銘言: : 跟先生想協議離婚,但對於探視時間跟扶養費都談不攏。我跟他互動會氣到發抖睡不著 。 : 想委任律師去跟他談。麻煩可以站內信推薦我。之前有去議員那邊的法律諮詢,那位律 師 : 開價從擬協議書到找對方談(不知道是只談一次還是負責談好),五萬元。算公道價嗎 ? : ...

我想那是老天的意思(楊振寧嫩妻翁帆例子)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8-11-27T10:25
天底下,有哪個小孩不想和媽媽在一起? 我想還是有的,只是孩子還小,即使被打、被說妳不再是我的孩子,被關在廁所, 孩子為了生存,他還無法完全表達內心深層的感受,只好為了生存又靠近母親。 我的回覆,是針對您的文章,而不是回應原po。 一個聰明厲害的人,我想他/她會懂得如何照顧自己、愛自己,接納自己, 才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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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8-11-23T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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