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Shie 參選政見 - 結婚
By Rachel
at 2010-05-30T13:46
at 2010-05-30T13:46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不好意思,我的參選政見好長好長
因為我是想說,依現行板主公佈的參選政見格式來填寫
一載入現行板規就發現好長。
但是我還是忍不住保留這落落長的板規
看不下去的朋友直接end,有管板理念之類簡單扼要的理念。
一、依板務投票結果,修訂文章標號16736
□ [公告] 2010年結婚板板規(2010年5月30日生效),
明列罰則與細項,將自己的想法具體化,供板友做為選擇。
===========================針對部分增刪(刪很大)
: 本板為批踢踢結婚板,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規與板規管理。
: 板眾發文,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
------------------------------------------------------------------------------
: *第一章:文章管理*
: 第一條:[總則]
: 結婚板限定於結婚相關議題,偏離討論方向的議題,
: 如『雙姓』問題等全面禁止。
廠商禁止於板面上廣告,生計需求請自行參考置底徵求文私信廣告
回覆新人結婚流程、婚紗拍照需知事項等文章,
也請勿偷渡廣告連結於文章各角落(含簽名檔)
違規者:水桶二週,第二次之後加罰劣退
: 第二條:[文類規範]
: 【資訊文】
: 凡文章內含「蜜月旅行湊團」、「二手轉售」、「合購」、「免費服務」,
: 皆視為資訊文。此類型文章兩週限制一篇。
: 發文後板主標記S,留在板面上一週,一週內重複PO文者刪除水桶,
: 累犯劣退。板主/板友按G即可選擇篩選標記S的文章,
: 因任何原因自刪或被板主刪除,視同使用資訊文篇數配額,
: 超貼部分一律劣退,並視情節予以水桶。
: 結婚板板非旅行板、買賣版、合購版,資訊文接受下面規範:
: 蜜月旅行湊團文,標題為:[資訊] 揪團-地點日數-時間
: 發文者身份限定新人,謝絕旅遊業者。
: 二手轉售文,標題為:[資訊] 二手-物品地點-時間
: 物品需與婚禮方面相關。
: 合購文,發文標題為:[資訊] 合購-物品地點-時間
: 物品需與婚禮方面相關。
: 免費婚禮服務,發文標題為:[資訊] 服務-服務項目地點-時間
: 服務需與婚禮方面相關。
: ╭════════════════════════════╮
: ║ ※免費婚禮服務並受下列規範: ║
: ║ (一)免費服務至少要維持一個月之免費服務, ║
: ║ 如免費服務期間過短,將視為假免費服務之名, ║
: ║ 行打廣告之實予以刪除。 ║
: ║ (二)免費服務期間若持續收費接案,將被視為廣告手法, ║
: ║ 違者刪文,累犯劣退。 ║
: ║ (三)禁止限額免費。 ║
: ║ (四)廠商網址連結裡未見公開之免費服務訊息, ║
: ║ 僅見收費項目表的話,作廣告文處分,累犯劣退。 ║
: ╰════════════════════════════╯
ptt上徵求廠商請注意合約&口頭約定細節
若是在ptt上與徵求之廠商因免費資訊發生糾紛,
依檢舉事項寄信至板主信箱
經查證後,公佈廠商id與檢舉事項,列入精華區黑名單供參考。
: 【分享文】
: 張貼籌備婚禮過程之心得,發文標題為:[分享]
: 加上類別副標如:[文定]、[結婚]、[挑照]、[婚紗]、[推薦]等。
: 張貼內容請附上新人個人相簿連結,並依格式填寫內文。
: ╭════════════════════════════╮
: ║ ※分享文並受下列規範: ║
: ║ (一)禁止直接公布廠商任何訊息。 ║
: ║ (二)推薦者需於本板發表過五篇文章,上站數達150次, ║
: ║ 文章總數十篇以上。 ║
: ║ (三)分享文禁止回文。 ║
: ╰════════════════════════════╯
: 【習俗文】
: 供板友們們提問婚禮習俗、婚嫁地方風俗不同,含紅包、伴娘等問題。
: 習俗文需能引發回應為限,並請充實提問內容,違者刪除文章
: ※習俗文嚴禁攻擊任何人的想法、任何地方的風俗,
: 違者視為挑釁,劣退並水桶處置。
: 【心情文】
: 供板友們抒發籌備婚禮間的情緒
: 【挑選文】
: 供板友們發表挑選飯店、喜餅、婚紗、新秘、婚攝等文,
: 標題請以:[挑選] 選購物品名稱 發表。
: 【甜蜜文】
: 供板友們分享求婚、訂婚、結婚的心情,若主要發表內容為分享婚紗照等,
: 請使用分享文類分享。
刪除廠商部份
: 第三條:〔文章管理規範〕
: 【標題、分類錯誤】
: 標題、分類錯誤將以!標記,並推文告知,24小時內未修改即刻刪除。
: 【內容不當】
: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
: 或是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劣退。
: 【挑釁、謾罵】
: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
: 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 【利益性質】
: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商業訊息、廠商連結,
: 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的文章,一律劣退。
: 【鬧板】
: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並視狀況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 視同鬧板。
: 【法律之規範】
: 文章、簽名檔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
: 視嚴重性加給水桶一個月處分。
: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 凡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 第四條:[推文管理規範]
: 【推文總則】
: 推文違反上述條款,而文章本身並未違規者。原文以!鎖定處理。
: 原文被板主標記!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
: 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或劣退。
: 【惡意推文】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 三、於推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 【廣告推文】
: 凡廠商於文章推文、板面置底文留自己的資訊連結者,視為廣告推文。
: 水桶兩週為處分。
: *第二章:訴訟相關*
: 【累犯、分身】
: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 【檢舉】
: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請一式兩份寄到兩位板主信箱。
: 文章發表時間、或是推文時間已超過一週,則超過追訴期,不可檢舉。
: 【警告、水桶】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
: 得以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 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不會自動解除,需以信件寄交任何板主予以解除,
: 除非有特殊情形,如水桶已達上限,板主才會解除水桶已到期之使用者。
: 【上訴】
: 對板主判決不服從,與板主溝通後未達共識者,
: 請自行備妥資料、證據至 L_LifePlan 提出申訴。
: *第三章:板規之補充及修訂*
: 【補充】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 【修訂】
: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
其實目前板規去掉廠商問題之後,就很好了,補充一些個人看法
這些是初步想法,不過老實說,看這些板規的時候我的職業病又犯了
真要改我是那種會一條一條改的人
============================================================
二、說明自己的管理理念。
我的理念,就是維持板上和平自由,資訊正常化
平常沒事我會繼續潛水,一如往常偶爾潛伏在推文之中
我是很相信大家的自律能力的
三、說明對於板規灰色地帶文章判定方式。
採取邏輯性判斷,
一次可以說不小心(鎖文勸導),
兩次說看錯就太扯(刪文警告),
三次還假裝新人就很不可取了(水桶劣退)!!
板規出現灰色地帶,板主也有責任,因此適時修整板規是板主與板友溝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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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o│ ⊙⊙ │c│ ξ │o│ │c就算跌倒,ococococ
A│ 3 │N│ ﹨ ■/ │A│ ' │N│ ^//^ │ANANANANANANANANANA
s│ /█\ │l│ █ │s│ │l│ < ▼ │sls也要豪邁地笑_s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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