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Romance - 異國戀

By Daniel
at 2013-09-11T13:41
at 2013-09-11T13:41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部份恕刪
我認為現在板面上的板務文章討論可分為兩種:
1.試圖依法論理,連引帶點的由站規為頂點兒下的論述
不才自認略有心得,應可在此點上稍加討論
2.使用者方的訴求,意圖爭取未來板務正常運作後個人想要的發言方式
出發點是什麼?想要怎麼樣的板風很明顯,但屬於個人自由,小的未敢置喙
※ 引述《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之銘言:
: 我知道,然後我又對你提出質疑的依據提出質疑
: 你依據"感情是個人特質,屬於個人,所以分享者說了算"的想法質疑政見
: 我依據"這裡是公開看板,任何個人言論應受到公開評論"的想法質疑你的論點
: 實習小組長也說了,P1看板既為公開看板,便應考量多數使用者之權益
: (當然同時也要保障少數人的權益)
: 我認為你的說法並沒有考量P1多數使用者的權益
: 只考量了部分有CCR 經驗的部分使用者的權益
: 而這個看板是給所有P1使用者,並非只對CCR 經驗者開放
: 所以我認為你的說法是不恰當的,請注意我並不是說錯誤,只是不夠恰當
: 就這麼簡單。
您所引述的兩點,我在抹茶大的文中及相關站規中都無未看到相同的文字,
但您用引號標記,使我不太能了解這兩段話所具備的重要性及代表性。
簡言之:
1.我認為抹茶大並不認為只要是感情事就是發文者說了算,尚需遵守一定的討論規範,
這點從她其中一篇過度發洩文應輔導轉黑特可見一斑。
2.公開看板一句的邏輯更是詭異,一先不說站規是否有此條文,基本上PPT不傾向自創
法例,多數條規皆為現實(相對虛擬)世界法規之延伸。
捷運車廂乃為公共空間,若車上有一人以上在進行討論,你會認為他們應受公開評論嗎?
所以管見以為,您所提的"公開"板面及所謂的"多數"使用者的定義及認知,
基本上和抹茶大的論述不在同一個範疇裡頭,簡單說,就是不同一件事的不同想像。
何以不是同一件事,抹茶大提出一個原則"專版專用",這雖不是明文列在高階站規中的
四個字,但以現況來說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所以您所謂的"多數使用者"指的究竟是
"PTT站上的所有使用者"還是"會到此板發表討論的版眾為基礎呢?
如果事前者,那公開板之於所有使用者的權益,應該是"近用"這件事,
搭配上專版專用的架構,就是使用者在各種需求下可便利的近用各板。
在這樣的目的下,您未具體的提出未何枉顧多數使用者近用之權,而直指抹茶大的政見
顧此失彼,應有失偏頗。
那若是後者,我認為抹茶大的政見,參考了運作許久的大板板規,也具有個人實際參與本
板討論的經驗,相當適合。
PS:您的立論中"板務"和"板面上的討論文章"的界線和定義也頗為模糊。
抱歉,我也是很久沒認真的回文了,不小心就一點點認真了。
--
我認為現在板面上的板務文章討論可分為兩種:
1.試圖依法論理,連引帶點的由站規為頂點兒下的論述
不才自認略有心得,應可在此點上稍加討論
2.使用者方的訴求,意圖爭取未來板務正常運作後個人想要的發言方式
出發點是什麼?想要怎麼樣的板風很明顯,但屬於個人自由,小的未敢置喙
※ 引述《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之銘言:
: 我知道,然後我又對你提出質疑的依據提出質疑
: 你依據"感情是個人特質,屬於個人,所以分享者說了算"的想法質疑政見
: 我依據"這裡是公開看板,任何個人言論應受到公開評論"的想法質疑你的論點
: 實習小組長也說了,P1看板既為公開看板,便應考量多數使用者之權益
: (當然同時也要保障少數人的權益)
: 我認為你的說法並沒有考量P1多數使用者的權益
: 只考量了部分有CCR 經驗的部分使用者的權益
: 而這個看板是給所有P1使用者,並非只對CCR 經驗者開放
: 所以我認為你的說法是不恰當的,請注意我並不是說錯誤,只是不夠恰當
: 就這麼簡單。
您所引述的兩點,我在抹茶大的文中及相關站規中都無未看到相同的文字,
但您用引號標記,使我不太能了解這兩段話所具備的重要性及代表性。
簡言之:
1.我認為抹茶大並不認為只要是感情事就是發文者說了算,尚需遵守一定的討論規範,
這點從她其中一篇過度發洩文應輔導轉黑特可見一斑。
2.公開看板一句的邏輯更是詭異,一先不說站規是否有此條文,基本上PPT不傾向自創
法例,多數條規皆為現實(相對虛擬)世界法規之延伸。
捷運車廂乃為公共空間,若車上有一人以上在進行討論,你會認為他們應受公開評論嗎?
所以管見以為,您所提的"公開"板面及所謂的"多數"使用者的定義及認知,
基本上和抹茶大的論述不在同一個範疇裡頭,簡單說,就是不同一件事的不同想像。
何以不是同一件事,抹茶大提出一個原則"專版專用",這雖不是明文列在高階站規中的
四個字,但以現況來說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所以您所謂的"多數使用者"指的究竟是
"PTT站上的所有使用者"還是"會到此板發表討論的版眾為基礎呢?
如果事前者,那公開板之於所有使用者的權益,應該是"近用"這件事,
搭配上專版專用的架構,就是使用者在各種需求下可便利的近用各板。
在這樣的目的下,您未具體的提出未何枉顧多數使用者近用之權,而直指抹茶大的政見
顧此失彼,應有失偏頗。
那若是後者,我認為抹茶大的政見,參考了運作許久的大板板規,也具有個人實際參與本
板討論的經驗,相當適合。
PS:您的立論中"板務"和"板面上的討論文章"的界線和定義也頗為模糊。
抱歉,我也是很久沒認真的回文了,不小心就一點點認真了。
--
Tags:
異國戀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CCRomance

By Gary
at 2013-09-11T12:37
at 2013-09-11T12:37
CCRomance

By Emma
at 2013-09-11T12:25
at 2013-09-11T12:25
CCRomance

By Hazel
at 2013-09-11T08:59
at 2013-09-11T08:59
CCRomance

By Bennie
at 2013-09-11T06:17
at 2013-09-11T06:17
CCRomance

By Jessica
at 2013-09-11T04:59
at 2013-09-11T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