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甲男有非婚生子A,甲收養之。乙女未結婚但生有一子B,B之生父為丙男。甲與乙同居因而欲收養B,但因甲、B年齡相差19歲,無法獲法院認可,乃認領B,並辦妥認領登記。其後,甲與乙結婚。A被甲扶養成年後,時與甲發生爭執,雙方乃協議終止收養關係。甲乙婚後,感情不睦,某日,乙教唆丙傷害甲,丙竟失手致甲死亡。(95司法官)試問:(一)A得否繼承甲之遺產?(二)B得否繼承甲之遺產?(三)乙得否繼承甲之遺產?[問題]請問文中單純的敘述,即表示甲與A具有血緣關係嗎?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有血緣但法律上未經認可的親子關係?圖片參考:http://6.share.photo.xuite.net/annaonlyone/1692aa6......Showmore
非婚生子女之定義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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