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餘先恕刪,等我有空的時候再向板主及板友請教
※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 根據我不專業的在網路上找了一下,法務部對於濫訴的定義大概是這樣
: : 內容荒誕不經,顯悖常情
: : 且告訴(發)人指訴之內容空泛,不能提出具體事證以供調查者
: : 當然,這裡一定有更專業的法律人,可以提供一下他們的看法
: : 但是顯然「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不會是目前法界的共同見解
: : 不知道板主為何堅持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在討論板務的文章裡
: : 用負面的言詞攻詰執行個人權利的另一使用者?
: 請問「濫訴」已經變成法務部專用的名詞不為平常人可以使用之名詞?
: 如是,本人承認見識淺薄誤用專業法律名詞並謝謝您的指正。
濫訴是不是法務部專用的名詞,是不是法律界專用的名詞,在這邊並不是重點
請問當你說出「本人就是覺得拿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叫濫訴」的時候
你心裡認為的「濫訴」是一個正面的用詞亦或是負面的用詞?
若是正面的,請問你所認知的「濫訴」定義為何?
若是負面的,請再回答一次我原來的問題:
不知道板主為何堅持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在討論板務的文章裡
用負面的言詞攻詰執行個人權利的另一使用者?
身為一個使用者
我尊重任何使用者都可以有他的想法,也有表達自己看法的權力
包括身為板主的你,的確可以認為某些人的行為不合理、不正當
但是在以板主的身份回應板務相關文章的時候,甚至是發表公告時
這樣負面的指稱是否適切呢?
: : 一大堆板面都有這類型的警告
: : 多半也都寫得十分清楚而沒有被告
: : 還請板主多斟酌,需要寫到語焉不詳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 : < 以下恕刪 >
其實這一點和上一段是相關的
#1CZvDxnF (marriage) 號公文的所要提醒板友的主旨
事實上很多板都有過類似的公告。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其他板的板主能做到清楚明白的公告,l 板主卻必須發得語焉不詳?
我只請問板主一句話
你是否承認公告裡面的文字充滿了對提告者的不滿與諷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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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 根據我不專業的在網路上找了一下,法務部對於濫訴的定義大概是這樣
: : 內容荒誕不經,顯悖常情
: : 且告訴(發)人指訴之內容空泛,不能提出具體事證以供調查者
: : 當然,這裡一定有更專業的法律人,可以提供一下他們的看法
: : 但是顯然「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不會是目前法界的共同見解
: : 不知道板主為何堅持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在討論板務的文章裡
: : 用負面的言詞攻詰執行個人權利的另一使用者?
: 請問「濫訴」已經變成法務部專用的名詞不為平常人可以使用之名詞?
: 如是,本人承認見識淺薄誤用專業法律名詞並謝謝您的指正。
濫訴是不是法務部專用的名詞,是不是法律界專用的名詞,在這邊並不是重點
請問當你說出「本人就是覺得拿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叫濫訴」的時候
你心裡認為的「濫訴」是一個正面的用詞亦或是負面的用詞?
若是正面的,請問你所認知的「濫訴」定義為何?
若是負面的,請再回答一次我原來的問題:
不知道板主為何堅持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在討論板務的文章裡
用負面的言詞攻詰執行個人權利的另一使用者?
身為一個使用者
我尊重任何使用者都可以有他的想法,也有表達自己看法的權力
包括身為板主的你,的確可以認為某些人的行為不合理、不正當
但是在以板主的身份回應板務相關文章的時候,甚至是發表公告時
這樣負面的指稱是否適切呢?
: : 一大堆板面都有這類型的警告
: : 多半也都寫得十分清楚而沒有被告
: : 還請板主多斟酌,需要寫到語焉不詳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 : < 以下恕刪 >
其實這一點和上一段是相關的
#1CZvDxnF (marriage) 號公文的所要提醒板友的主旨
事實上很多板都有過類似的公告。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其他板的板主能做到清楚明白的公告,l 板主卻必須發得語焉不詳?
我只請問板主一句話
你是否承認公告裡面的文字充滿了對提告者的不滿與諷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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