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能否訴請離婚? - 感情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幫我大伯詢問的。因為我大嫂真的太過份了...大伯和大嫂已經結婚十多年了。結婚幾年後,大伯買了房子,將我的婆婆,也就是他母親接回家住,結果大嫂卻虐待我婆婆,不給他用家裡的碗...總是用洗過又洗的免洗碗裝飯菜給她吃、不給她抱孫子、不准姪女叫她奶奶、看電視的話就說她浪費電,不如早點死了算了、甚至還曾經當著姪女的面打她,害得小孩的心靈也有了陰��

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6-08-10
依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者。二與人通姦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七有不治之惡疾者。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九生死不�
Eden avatarEden2006-08-10
你說的兩個理由都可成立但最重要是舉證的問題現在想辦法找到他虐待你婆婆的證據除了人證最好有物證如錄影帶或拍照然後找律師寫訴狀到法院訴請判決離婚跟判定小孩監護權給你大伯並要求你大嫂付你大伯贍養費跟小孩孳生活教育費的一半到小孩成年
Necoo avatarNecoo2006-08-07
第一件事情,封鎖你大嫂的經濟,跟大伯說不用再把錢給他第二件事,由於大嫂都是以自己名義向娘家借錢,所以,大伯不用幫他還錢第三件事情,若信用卡是大伯的名字,就去銀行取消副卡。若為大嫂名字,則無庸幫他還款第四件事,由於房子是大伯在繳款(在銀行有證明之前提下,房子的所有權人也可以變更回大伯名下)2006-08-0716:43:36補充:以上有構成同居虐待之事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