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的辦法+資格"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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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現在是讀夜間部2年級的學生..早上有在上班戶籍成員有爺爺67歲有上班奶奶家中姑姑家中父親因某些因素在吃免錢飯=="我白天上班(薪資約18'000元)晚上上課表弟*2(表弟指爸爸這邊的對吧==")戶籍在台北市目前住台北縣北市的賣掉了買了一間北縣的到時因該會遷戶籍!房子都爺爺奶奶的...我什麼都要靠自己==...我該怎麼辦!?...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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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0-10-04
您好:讓一家人用心來回答您如果您只是要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跟申請辦法,以下是臺北縣低收入戶申請條件,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一)應計算人口範圍: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一、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三、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五、在學領有公費。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二)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9年即10,792元)。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300萬元。(三).生活費補助:1.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新臺幣9,829元。2.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5,000元,另戶內兒童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2,200元。3.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兒童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2,200元。4.二、三款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發給在學生活補助費新臺幣5,000元。5.戶內如有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000元、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7,000元;如有年滿65歲以上老人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6,000元。主辦單位: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員:莊孟樺、杜怡萱、胡玉梅、莊喬鈞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644、5642、5645、5694傳真:02-29666556應備證件1.全戶應計算人口之戶籍謄本。2.全戶應計算人口之稅籍資料。3.全戶最近1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資料。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5.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學生證國中生及國中以上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院診斷書、服役(刑)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書、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失蹤滿6個月證明等。6.郵局追繳同意書。7.切結書。8.有委託申請者,應檢附委託書。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交付方式: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經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初審、縣府核准後,公所通知申請人並於次月9日撥入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內。處理期限工作天:44天。若是要試算的話,請再提供以下資訊:爺爺67歲有上班【實際收入或月投保金額…】、奶奶【年齡跟現況】、姑姑【年齡跟現況】、媽媽呢?表弟*2【幾歲及現況】,姑姑的兒子是表兄弟、叔伯的兒子稱堂兄弟。詳細資料請參閱:http://tw.myblog.yahoo.com/all-168...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