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坦承外遇,我願意離婚,但只是要討回當初我投資房子的錢(房子登記他的名字),及小孩監護權,他就氣炸,不肯給我半毛錢,連學齡前的小孩監護權都不願讓,他急著跟外遇對象結婚,又不願跟我好好談,他目前到處找他家人當證人,想盡辦法要告我,判決離婚,問題是我是公務人員,工作穩定,相夫教子,每天準時上下班,守著這個家,無任何不良嗜好,也不口出惡言,有存款,沒欠錢,敦親睦鄰,跟他家人相處其實根本沒有任何問題可以挑剔,但他看來是想盡辦法要教導小孩、他家人說出什麼劇本來對我不利,其實我真的很累,也不認為他能告成功,除非遇到真的很特殊的法官,我其實只是要小孩,真的那麼難嗎?我不恨他和外遇對象,目前也沒抓過姦,我只想知道,他這樣亂找證人(證人真的都覺得我們婚姻沒有任何問題,但他積極說服證人作證),到時對我按個罪名,說不適合生活而要離婚,這種情況,我不用理嗎?還是我需要注意什麼致命的重點(如果他鑽了某個可怕的法律漏洞的話...)其實我真的孤立無援,他則找了很多人以及他女友,對我鋪天蓋地,我並非不跟他談,但他就認定我愛錢,事實並非如此,其實本來就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法律,但他一定要打官司證明我為過失的一方,半毛錢都不願給我(我也並非要他的錢,但在他告我以前,我怎能主動提離婚?這樣小孩長大了,都會只怪我害他們沒有健全的家),我來發問,其實是為了讓我有夥伴的溫暖...可以多回答我一些相關的答案(徵信社千篇一律的請不再答)
丈夫外遇為了離婚想盡辦法告老婆,會成功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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