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為單親家庭,下午因為跟他一起去一間公司做實習參訪
那間剛好是屬財團法人,聽他說起來,似乎就是私人企業的意思
他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單親家庭的生活了
原PO媽媽等原PO長大之後才告訴他,其實他小時候有透過財團法人的名義
被一位好心人士領養(SOXX,XXGO百貨公司的上層高官的夫人)
每年都會收到價值不斐的禮物,有一年就收到一台可伸縮鏡頭的相機
那時還沒有數位相機,在當時這樣光具有伸縮鏡頭的相機,
一台就要價2萬多
原PO實在很感謝他,雖然那位夫人應該已經不記得我朋友了 囧
因為在18歲之後,似乎就因為領養條件的限制而停止了
真是一段溫馨的故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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