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洗前離婚,要撤銷前婚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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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輕還不是基督徒的時候,曾經由一位基督教牧師為我和當時的女朋友證婚。那時候沒有到法院公證,只是一個基督教的儀式我跟我女朋友都不是基督徒,但是我那時候已經在上天主教的慕道班了,在心中我有自己跟天主允諾我要與這個女孩子結婚,也是認真的。但我跟我女朋友都沒有加入任何教會,也沒有口頭答應加入任何教會。後來我跟當時的女朋友分開了,在分開之後,我領洗加入天主教會。現在我跟另一位女孩子有結婚的打算,我這樣可以結婚嗎?請問我這樣有需要申請撤銷前婚嗎?因為教會跟法院都沒有我第一次婚姻的紀錄,我的第一次婚姻是否是無效的?還是有需要跟教會報備呢?(我跟之前的那位女朋友有簽了離婚協議書,雖然我們從來沒有真正公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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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1-10-21
在聖經中耶穌曾說:[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人與主是不同的兩個世界,因此你的問題應該分兩部份回答:1.天主教會的認定與否-天主教徒,按規定要在教堂結婚,若對象非教友,需申請教會的寬免,兩人要在婚前聽足道理,明瞭教會的法律,規定,與要求,在教會內經神父主禮祝福,如此稱為{婚配聖事},是天主教七件聖事之一,有一定的效力,影響,與作用,規定與社會上一般大眾的輿論思想,還有政府的法律有一些不同,基本上,比它們嚴格很多,要求高為道德標準很高的人,反而是好事,因為受到比較多的保護!你領洗之前在基督教所行的婚禮,並非[婚配聖事],因此完全不受到天主教會對[婚配聖事]的嚴格規定來要求與約束,然而你最好先告知主禮神父,他應該會知道如何處理此事,才能確保你在教堂進行的[婚配聖事],的確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也絕對要為對方的終身幸福負最大責任,畢竟{婚配聖事}要在天主面對許下承諾,當然不可兒戲!2.國家法律的規定-婚姻要有兩人以上之證人,且舉行公開之儀式,就算是了,即使沒有去登記與註冊,所以需要對方的簽名,證明婚姻關係的結束,否則之後的婚姻,仍然算重婚!所以你要從教會的{婚配聖事}的觀點去處理,並且合乎國家法律的規定去進行,如此就可以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在婚姻關係方面的相關問題,教會的要求會比較高比較多,因為教會希望教友能活出信仰,具體實現愛德在真實人生中,即使你和{前妻}或{前女友}已無婚姻關係,主禮神父通常希望你們能成熟的祝福對方,甚至還能繼續保持友誼!...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0-22
這有類似的▶▶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Olivia avatarOlivia2011-10-24
我也一樣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初戀交往4年卻被劈腿而收場花時間療傷,加上工作關係等我準備迎接新戀情時已經是拉警報了認識的對象不是太小就是剛衝刺事業女生的青春不能等基於自己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時間可浪費)幸好詢問眾多網友---找到這位高人幫我比網路上安全高很多,也有辦室內聯誼活動我在這找對象,你可以考慮囉,搜尋「紅娘李姐」就找得到...
Steve avatarSteve2011-10-21
不需要撤除因為臨洗後,依照天主教,就是之前的罪啦,訂婚啦,都可以重新評估.所以你若在臨洗前有結婚,那個婚姻也可當作無效.但你的舊婚姻,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所以你若在臨洗後,又結婚,在法律上是犯到重婚罪,但在宗教上,你只有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