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另外開庭處理? -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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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故事
家事 A5成(之前A 5年3成, 這兩年7成)
照顧爸媽A3成
經濟A3成

這兩年A把b趕出住處 小孩1星期只能看半天

現在:
A向法院訴請離婚 因為b體重過胖(這兩年生病造成,身材不好看 家事不做)

假設到法院時 法官問離婚事項 b可向法管另外提出聲請照顧小孩1人一半時間嗎

法官會覺得是不同事件 要另外開庭處理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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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22-04-13
不知道是不是我國文造詣差,看得好吃力...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2-04-14
看不懂
John avatarJohn2022-04-15
其實看不懂,建議找律師幫你整理訴求會比較好一點
Callum avatarCallum2022-04-16
試著翻譯: 結婚七年,A平均負擔一半的家事,三成的父
母照護責任,三成的家計。感情生變後,A、B分居,A為
小孩主要照顧者,並訴請離婚。
Belly avatarBelly2022-04-17
B想問:離婚訴訟開庭時,是否能要求重新分配小孩的時
間,還是離婚、小孩監護需分開審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04-18
若翻譯正確,離婚訴訟必定會討論、處理子女監護問題
,不用另外審。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04-19
(真的好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