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該準備什麼 - 感情
By Mary
at 2008-05-29T00:00
我先生這兩天跟我提出說要離婚,他說主要是因為他對我已經沒有感情了,但是我覺得他是因為在網路上認識了別的女生,我並沒有抓到,而他只肯跟我傳簡訊聯絡,我回來我家工作近兩年多,他說我都沒有回他家去,就算有回去也都沒有照顧小孩子,他說錢是夫妻共同擁有的←但是結婚前我就說要分開了,我生兩個小孩,他帶一個我帶一個,我帶回來的小孩他也都沒有關心過,相對的我也沒有關心過他帶的那個,他說錢是共有的,但是他也沒有把它的薪資給我管裡,之前因為我有偷拿過他媽媽的錢,所以他覺得他很不能諒解,我們結婚近五年以來,每次都會因為錢而吵架,所以我就因工作關係搬回家裡,在離開的時候,我說這樣子分開住或許對大家都好,雖然他家人很不能認同我的作法,認為這樣子對彼此的感情只是會越來越淡,他說我不在乎她的家人,可是如果真的是這樣子,我想我應該就更不可能會回去他家任何一次了,我是吃軟不吃硬的人,我每次想要跟他溝通時,他總是拒絕的態度,躲到被子裡裝沒聽到、對我說你又在盧什麼等等這些態度,我不知道是因為現在小孩子即將要準備上幼稚園了,所以他才想清楚的嗎?!因為剛開始是我先提出離婚的,主因是他背叛了我,可是傳簡訊當中,我得知他已經忘記了,甚至覺得一切的錯都是在我身上,剛開始回他家住時,他有說每個月要給我一萬,而這後來我搬出來時,他媽媽說這一萬他覺得他兒子沒有必要付,所以我從那次之後就沒有跟他說過錢的事情了,我自己賺的錢自己處理,相對的她只要我有回去,都會伸手跟我拿錢,雖然說都只是一些小額,但是我覺得他才剛領沒多久,為什麼身上就沒錢,知道她喜歡玩線上遊戲,所以大約知道他的錢花到哪裡!!他家人也有叫我回去住,老闆說那邊的工作已經被人家標走了,所以我就一直留在娘家工作,雖然我也有想回去找工作,但是真的找不到我想要做的工作,我想請問如果是這樣子,我能夠有小孩子的監護權、扶養權嗎?!我先生現在是想要我們兩個自己解決,我猜想他想要兩個小孩子的監護權及扶養權,但因為小孩子有兩位,所以我想要拆開來扶養,因為畢竟我婆婆及公公身體並不是很好,婆婆腳不是很好,公公則是有高血壓,所以我身旁一直都帶一個,我真的想要妹妹的監護權及扶養權!可以請幫幫我嗎?!如果真的要準備離婚,那麼我應該準備些什麼東西呢?!那麼贍養費及教育費用該怎麼跟對方談呢?!雖然我有工作但是有負債,這會影響我搶小孩監護權及扶養權嗎?!...Showmore
謝謝妳來我咖啡館..讓我知道了妳的問題....處理婚姻事件14年了...妳的問題其實是單純的..不需自我複雜..離婚...目前來看..都是妳們雙方的初步意願..當就此單一問題..我想雙方爭執不大...已有程度上的共識了...在此..我就不便多予敘述..如果協議不成..或協議失了權益的保護...就該以法律來取得公平裁判...這也是妳最後的方法....是該思考..法律有如一場戰爭..是攻擊與防禦的主張..進入法律前...妳必須準備好戰爭的武器..也的做好防禦工事...倒是想問妳..妳握有什麼樣的武器??依民法第1052條各項各款事由...妳能有哪些事由符合了法定離婚要件??我必須知道的是..妳有哪些資料證據..而不是妳該找哪些證據..因為任何證據都可能是關鍵....!!!縱使是妳曾經掉過一滴眼淚....法律攻擊防禦方法..我會在瞭解妳證據時..留言讓妳知道...監護權的爭取..當然法律上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是規範在1055條之1的審酌要件中.....品格養成與影響...意願的主張...經濟面的負擔..雖然都是重點..但經由法律爭取時...要的是什麼??是親情對於子女的依賴程度....不是佔有的私利..!!!(這是無形要件)是親自扶養的順遂..就是親情系統的能力..還有支持系統的輔助..(這是有形要件)該如何讓法官相信妳對於子女的重視程度與確實踏實真實的教育撫養計劃...才是判決監護歸屬的重點...我現在僅能告訴妳...............婚姻家庭發生什麼事......不重要..!!!重要的是...妳符合了哪些法定要件....!!需要幫忙..我一定挺妳......我們續聊~~~~~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3.gif為子女..勇敢加油~~~!!!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39.gif...Showmore
您好:一、按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民法第1055條定有明文。所以,按照上述法律之規定,小孩的監護權先由父母協議,由何人行使之。若無法達成協議,再由法院來判決,法院判決時是依照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民法第1055之1亦有明文。所以,將來若您與先生對於小孩監護權的問題談不攏,那麼,要爭取小孩監護權時,就要舉出由您監護能提供小孩最大照顧之證據,以及對於小孩未來之教育規劃等等。至於小孩教育費用方面,可斟酌雙方經濟能力,來協商處理。...Showmore
夫妻離婚,小孩親權行使,並非絕對屬於男方。法官會綜合考量父母經濟與健康狀況、對小孩的關心程度、小孩的意願年齡性別、親友協助能力與意願,以及小孩對於環境的適應等情況後,做出「最有利於子女」的判斷。若恐懼可聲請保護就來信所述,父親生活與工作不穩定、經濟能力不佳,母親的條件顯優於父親。如果你又能證明丈夫外面有女人,對小孩的生活及品行有不良影響,而確實不宜繼續行使親權,那麼把小孩留在身邊的機會就比較高。...Showmore
離婚如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是無效的(就算你到法院公證過也一樣,只為不能對抗法律,而且要辦理認證,不是每一位律師都可辦理,要有司法院遴選核准才行,公證則只有法院及專任民間公證人才能辦理,律師是不能辦理的),不用花那種冤枉錢,只要當事人與二位證人本人到帶身分證及印章一起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其他如同上位所言,要將協議內容喬好寫清楚才不會以後有爭議。
只有監護權沒有扶養權父母親都有扶養小孩的義務與責任我是單親爸爸...Showmore
您好~我目前是一位獨力撫養兒子的單親媽媽,因為前夫出車禍,頭腦撞壞了~加上我娘家的經濟狀況較好,我的也有不錯的月收入~前婆婆知道就算上法庭,法官還是會判給我,因此我很順利的拿到小孩的監護權,只是對方不願意付任何的費用!其實找律師諮詢是最好的方式!!離婚的時候,如果上了法庭,法官會以小孩的最大利益來判定,誰是最好的監護人....所以如果你有正常的收入,或是存款的話,請記得一定要提出證明,這樣你才有勝算~有負債的話,其實也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其實如果你拿不到小孩的監護權的話,請記得一定要保留"探視權"!!這樣以後你才能看到你的孩子,要是他不給你看,還可以告他!所以一定要寫離婚協議書,寫得越清楚越好,包含有,1.對方要付你多少贍養費,多久付一次,2.小孩的生活費,教育費,多久付一次,用啥方式付款?3.雙方債務離婚後互不相關....4.小孩歸誰撫養,離婚後是否更改姓名(要是要改小孩的姓,需要父親的同意書,要另外寫)5.是否保有小孩的探視權,多久看一次,是否過夜...等(這一條一定要寫!!很重要!!以免他不讓你看小孩!)準備要離婚的話,要準備的東西有:1.離婚協議書2份千萬要寫清楚協議內容,最好再拿去公證之前,請律師看過,以免對方玩文字遊戲!記得寫越清楚越好!2.找好2位證人幫你的協議書簽名公正3.找好專業的律師事務所把協議書拿去那裏請律師公證!!4.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時換新的身分證!唉~希望你能好好處理,因為有小孩了,一定要多替孩子著想!加油喔!!網路上有很多法律專家,它們會給你專業建議,我是過來人的經驗,給你參考~...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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