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的心軟跟這個東南亞外籍的一起踏入婚姻結果婚後<吃我的/住我的/一切開銷都我一人~還有小朋友(他都不給留在他那邊)還讓我知道他早已有太太/小孩2人導致吵架.外籍負氣離家(97.12月至今中間外籍出現都是要求要我配合辦理居留證!目前2人正在訴訟官司我沒錢無法請律師辯論/沒人可以幫助我外籍請律師~搞一堆莫須有的證據往我這邊塞我心力交瘁上月11/12開庭時看得出來~法官重心都往律師跑我整個心往下掉~知道肯定會輸我感嘆法律站在有錢人/有律師那方不保護一般老百姓~誰叫我沒錢台灣人的尊嚴被外籍踩在地上這樣利用所以這月21開庭的時間我看開了~我也不想再爭論!無論判什結果~我只能默默的承受
離婚訴訟可能敗訴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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