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監護權撫養權贍養費要請律師嗎? - 感情
By Olga
at 2007-08-13T00:00
我姊跟姊夫,因為雙方後來持續吵架,後來因為我姊就跑回家來住,我想說這也不是辦法,所以就叫我姊跟姊夫來家裡商量,最後結果..離婚!但是因為我姊現在沒有工作,有一個小孩子(一歲左右),自己也沒辦法養,因為家中沒有錢,如果去工作孩子怎麼辦?爸媽也沒辦法照顧,父母就建議孩子給男生養,自己好好去找一份工作,然後賺錢幫忙多多少少家中負債!1.但是孩子給男方,女方可以要求贍養費嗎? 那如果對方不給贍養費,是不是沒辦法離婚,該怎麼辦? 需要律師嗎?告訴我該怎麼做?...但是又沒錢2.如果日後孩子在男方家中發生事情(例如男方照顧不佳), 可以告男方嗎?還是說孩子會變成女方的呢?3.監護權跟扶養權是一樣的嗎?4.我看了很多知識但是還是不了解,為什麼女方有監護權、 工作,有上班時間,那要麼照顧小孩子呢?可以盡快幫助嗎?我很急!謝謝了!...Showmore
樓上的大大你顯然不是法律系畢業的不過正好可以顯出從事本行亦須專業(若敝人以下解答有錯,還請已執業多年的律師前輩糾正)1.孩子給男方,女方可以要求贍養費嗎ANS:一般能不能請求贍養費須看有沒有符合民法第1057條請求贍養費的要件簡單說來要請求贍養費的要件有二(1)為無過失之一方(2)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以上是一般裁判離婚的情形不過既然大大是雙方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願意給就可以了如果對方不給贍養費,是不是沒辦法離婚,該怎麼辦?ANS:不是如果協議離婚不成還可以請求判決離婚,不過必須有離婚事由我建議大大用"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就可以了需要律師嗎?ANS:不一定協議離婚的話二個證人加簽字登記即可判決離婚的話也可以自己來不過自己來的話證據也要自己找事由也要自己證明2.如果日後孩子在男方家中發生事情(例如男方照顧不佳), 可以告男方嗎?還是說孩子會變成女方的呢?ANS:可以請求法院改定親權行使之對象把親權的行使者由男方改成女方,不過必須舉證由男方行使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佳3.監護權(親權即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跟扶養權是一樣的嗎?ANS:NONONO,依新近的實務見解及新修正的民法第1116-2條現在這二者已經明確分開了一個是行為上的保護教養另一個是經濟上之給付簡言之,就是非任親權人之一方亦須負擔子女的扶養費任親權人之一方得像他方請求一半之扶養費用4.我看了很多知識但是還是不了解,為什麼女方有監護權、 工作,有上班時間,那要麼照顧小孩子呢?ANS:這個問題已非法律層面上的問題不過我用我的思考回答你我想因為他們有工作於是能給孩子好的教育沒時間時能用金錢請保母而這些都算是能把小孩照顧好的方法吧給版主大大以上講的都只是法律面的問題至於執行面你要主張權利存在都需要證據或是手續詳細的取證方法建議可以請律師他會幫你找(因為這是他的工作,順便讓我的同學們有點收入吧!當然自己來也是可以的,不過要耗神耗時間)不過如果你決定用協議離婚的話我想就完全沒有請的必要了2007-08-1311:54:10補充:那小孩子給男方,因為男方家人可以照顧,這樣的話還可以爭取贍養費(我姊的)嗎?答案如樓下及我之前所說的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願意給就可以了而依民法第1057條請求贍養費須同時符合該條二個要件還有必須是在判決離婚下才可以請求.【非任親權人之一方亦須負擔子女的扶養費任親權人之一方得像他方請求一半之扶養費用】那這樣我們還需要付男方錢??是的沒有錯男方可以乙訴訟請求你負擔一半的撫養費2007-08-1311:54:40補充:男方可以"以"訴訟請求你負擔一半的撫養費拍謝錯字2007-08-1312:00:18補充:既然有酗酒的問題我建議你去看看民法第1052條其中有11種離婚事由你姊的情形可能符合第二項的有重大事由致難以維持婚姻者試試看用這項請求判決離婚這樣應該就有能請求撫養費的資格(因為你姊似乎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可能也沒有過失)而且可以舉證對方酗酒而請求作為任親權的一方不過缺點就是用判決離婚雙方會撕破臉協議離婚的話比較能好聚好散2007-08-1314:12:33補充:如果說真的要打官司,我這個不懂法律條文的可以打嗎??這是可以的不過比較麻煩因為不懂相關內容要一直問也比較吃虧如果真的沒辦法就去法院的訴訟輔導科那邊有法律西學生和法研生可以問相關問題那如果說協議離婚【非任親權人之一方亦須負擔子女的扶養費任親權人之一方得像他方請求一半之扶養費用】這項要是沒有辦法支付那該怎麼辦?給開版大大雖然法律上是這麼定的不過一般事實上都是由任親權人的一方單獨負擔可是事實上並不代表法律上沒有權利有些人等過了5-10年後才去向另一方請求過去幾年的撫養費這也是有見過的至於如果沒辦法支付的話對方可以要求查封拍賣財產來清償2007-08-1314:28:45補充:現在假如男方任親權1.說起來女方要負擔子女的扶養費(全部?)這句話是錯的女方只要負擔一半就好2.男方可以跟女方要一半的扶養費(一半?)這句話是對的不是都差不多嗎?一半跟全部?有差假如一個孩子一個月的生活費加教育費還有其他全部加起來法院認定是5萬元他如果請求3年的扶養費法院會命雙方各負擔一半所以數額就會從全部的180萬降成一半的90萬元至於每個月扶養費的數額多少一般都是法院依情形(教育的方法.生活的水平等等....)認定的2007-08-1418:19:54補充:給樓上的針對本人於回答中說了2句帶有批評用詞的話真的是很抱歉還請大大能夠原諒...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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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你清楚扶養費跟贍養費的差別|?扶養費是針對小孩子的,贍養費是針對無能力生活之人!監護權與扶養權不同,其實,你應該問你姐姐現在打算怎麼處理吧?問當事人意願不外乎是小孩要歸誰?是否財產問題?是不是真的要離婚?有時候不是法律上的問題,而是事實層面的處理啦!如不清楚或需要幫忙在寫信給我...Showmore
1.贍養費跟離婚沒關係,民法第1049條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第1050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你們是協議離婚(非判決離婚),故無贍養費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2.妳只跟妳丈夫沒有婚姻關係,但是妳與妳兒子永遠都有關係民法第1055條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民法第1055-1條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3.監護與扶養是不一樣的....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4.男方也一樣ㄚ2007-08-1311:06:12補充:既然是協議離婚,贍養費也是協議的...若真無法達成共識,就申請判決離婚吧法律是講求證據,所以你姐夫罵人粗口最好請妳姐錄音蒐證"離婚之後會帶人把你家包下來"這句話有恐嚇意圖,相信法官會判准離婚的..判離後可請求贍養費2007-08-1311:09:44補充:建議無論如何請爭取小孩...因為太多的悲劇都是因為酗酒發生的....小孩是無辜的,若給男方...萬一他酒後將離婚不滿的情緒發洩在小孩生上....希望悲劇不要發生......Showmore
基本上,如果要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談妥相關條件即可,找來二個證人,到戶政事務所辦好離婚登記就正式離婚了,不一定要請律師!所以,以下先簡答:1.通常協議離婚,贍養費也是協議的內容之一,也就是要雙方都同意才行!男方如果不同意給贍養費,那當然就無法完成協議!2.雙方約定由男方行使及負擔保護教養的權利及義務(現在不叫監護權),如果男方不盡責,女方可以請求法院改定!3.現在民法對於這方面的規定是:父母對小孩行使、負擔保護教養的權利及義務,不單純叫監護權或扶養權!4.建議你可以看一下相關條文,並沒那麼難懂!不要心急,冷靜下來,才能把事情處理好!民法第1055條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2007-08-1323:17:36補充:請針對問題回答!不需做無謂的發言!很抱歉,我是法律系畢業的!不能因為我回答的保守,就如此批評!沒想到回答問題,卻如此不被尊重!唉!...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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