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先生結婚已將近15年,他是獨子,我跟婆婆的相處沒有互動,都沒有在說話(我沒有公公;與婆婆住在一起),因為我先生孤兒寡母的關係,先生已經40多歲了,還是沒有主見,什麼事情都要我或婆婆處理;婆婆因為作生意,先生從小在家裡幫忙,沒有出過社會,所有生活開銷均仰賴婆婆;所以婆婆掌權也掌錢;因為我在100大企業工作已近10年,小有積蓄,前一陣子貸款買了一間房子(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先生.婆婆完全沒有出到錢),先生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也沒有外遇;現在也因為家中生意不好而外出工作,但是他常會說謊,常會因為遇到問題無法處理,而當縮頭烏龜,或者是心情不好的時候,莫名其妙的對我發脾氣,讓我越來越反感;我們曾經因為吵架而他動手打我,但那時候不懂得要去驗傷;因為婆婆的好面子,所以我們在鄰居面前,是一對婚姻沒有問題的夫妻;我想離婚,但是我先生不肯;之前曾經有一次我先生"捲款落跑"的事件發生,是我幫他處理好之後才沒事,但是也沒有留下證明是我出的錢來處理的;也因為那次事件,我將我的戶籍遷出來到我自己買的房子裡(但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沒有搬過去);我想請問:1..我沒辦法讓他"兩願離婚",我們也沒有構成"裁判離婚"的條件,我該怎麼跟他離婚?如果我搬回我買的房子一段時間,是否可以構成"分居"狀態訴請離婚?又:我是否因為這樣"不履行同居義務",爭取獨生女的監護權利就會較弱?2..我想爭取女兒的監護權,我有正當工作,有房子(有貸款,所以"資產"是負債的狀態),父母親也都還可以幫忙照顧孩子(女兒已念國中),我的勝算是否較大?3..如果真的離成了,我的房子.車子,他是否都可以要求"共享"?我只想帶著孩子離開他;我們之間沒有第3者;我也不要求膳養費,只要他不要跟我要錢就好了;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我?在每個月繳完房貸之後,我所剩下的錢,勉強夠我養活我和孩子,我實在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支付其他的開銷!
離婚的理由及子女監護權及財產的問題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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