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最近有感情上的困擾,年輕的時候有過一段很短暫且不堪的婚姻,當時她老公外遇劈腿,她受不了提分居.他老工也同意她搬出租屋而住.但卻遲遲不願簽字離婚.還說要他簽字除非他死.後來過了三年多終於離婚成功了.之後的感情路也走的不太順.到現在她有遇到一個不錯的對象,對方是她公司的同事.大她一歲還未婚.是比較安靜的人.但遇到開郎健談的女生,那男的就會有話題喔!也會很主動的攀談.男生很想要找人安定下來.因是家中長子也是長男.他家中有三個孩子都是男生,而他排行老大.是個很有責任感又很孝順媽媽的人.也明顯表現追求之意.日前被公司其他同事騙去爬鳶嘴山.那是攀岩的一種.險象環生中男生都一路保護我朋友到底.因此我朋友被感動了.原本她已不再想談戀愛和結婚的事了.但現在她不知道,該不該現在告知過去的事?有些人會等感情穩定論婚嫁再告知,這樣風險小一點,也有些人選擇隱瞞但這樣也怕有被發現的一天.總覺得一開始就要誠實告知.但實際上也怕告知後的結果.有沒有大大有這樣的經歷或是知道相關的呢?麻煩分享.謝謝!
離婚後的女人遇到新對象,是否要一開始就告知已離婚的事實?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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