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離婚已經五年了…剛開始隱瞞離婚,是因為怕工作不好找
實在不希望個人家庭因素,影響主管對你個人能力的判斷
後來也就開始習慣對新朋友隱瞞自己曾經離婚,以及還有一個兒子
後來工作穩定後,因為曾經有一次主管查詢個人戶籍資料發現我的狀況後
竟然在公開場合問我是否會因為家庭因素影響工作…
讓我非常氣憤…我從來沒有因為家庭因素而無法配合加班
換工作後…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去
但其實我還是很渴望跟有家庭的人聊小孩,聊媽媽經…
今天跟一個媽媽隨便聊發現原來我們小朋友是唸同一個幼稚園
忍不住跟他說其實我有一個小孩也唸同一個幼稚園…
自己也很驚訝會這樣說了出來…想問問大家
離婚後…面對新的工作同仁,會怎樣說明自己的狀況呢?
(文筆不好,加上自己困惑中,語意表達不清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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