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初哥嫂爭吵後嫂拋下孩子<兩兄妹>自己搬走搬走後我曾經到她公司找她她要我轉告哥不用等她.她不會再回來兩年多從沒出現過偶爾哥會聽到有關她的消息上個月忽然出現回家爭吵說還沒離婚她要搬回家裡我哥當然不可能接受於是相約簽離婚協議書她要求女兒的監護權並說她目前無法扶養小孩要我哥先扶養三年三年後她再來帶女兒走我哥只想趕快簽離婚協議書所以答應離婚協議書上寫.一由父親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兒子)由母親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女兒)二其他事項女兒目前由男方扶養至民國xxx年x月帶回雙方達成共識.雙方共同擁有探視權.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扶養時間到不讓她帶走女兒會有什麼後果???或者女兒不願跟她走該怎麼辦???.還有兒子如果不想看到母親是否可以禁止她探視???...Showmore
離婚後子女扶養問題~這樣會有什麼後果???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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