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跑喏區公所...我已經申請到離婚協議書...是兩願協議離婚,不是法院判決的...裡面證實我所說的是事實...在簽證時,已經寫上:子女監護權歸於男方所有...而且不得探視子女...不是我不探視子女..是因為離婚書上有寫粉清楚...而且我沒辦法找到他們的去向...現在他的母親還是一直堅持告我...他寫的存証信函上..是寫我和他兒子結婚後,音訊全無而且他兒子帶著子女帶託給她(母��
離婚已經4年,對方正在坐牢(但子女監護權歸誰?)2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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