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離婚協議書一點也不像”協議” - 感情Zora · 2006-10-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法律or有著相關經驗的朋友們好:我的姐姐在經過一段時間被夫家欺壓後,決定離婚!姐姐原有一個九個月大的女兒,男方不肯把小孩給姐姐扶養;現在姐姐肚子裡有個再經二個月就要出生的BB,男方也不願給,還說要我姐去產檢,證明小孩是健康的才要(這點足以證明這男人很爛,先前產檢連問都不問,更別說帶我姐去了),他的工作薪資很少,但他為了賭一口氣不給小孩感情All CommentsWallis2006-10-12千萬不要在協議書上寫放棄~以法律上而言~也不能容許她放棄~因為這是母親的義務與權利~我想他是欺負你姐不清楚法律吧~~我建議你姐姐如果可以~~~故意找麻煩跟他吵~若他動手~馬上告家暴~再跟法院請求離婚平常要記得偷偷錄音~~並且檢附報稅或是他的帳戶影印資料或薪資資料並去國稅局申請全戶名下財產以証明他先生是否沒有能力或是與你姐姐相比比較��Genevieve2006-10-15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協議離婚又叫合意離婚或兩願離婚,即雙方都想結束婚姻關係,而且條件都講好了,就以協議方式,經由雙方簽名,並找兩個證人簽名,還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生效.如果有發生重大事件導致無法再繼續維繫婚姻者,都可以民法1052條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Freda2006-10-12告上法院吧!Frederica2006-10-12我姐姐的情況類似,去年辦理ok,請參考:一定要依法律途逕來解決問題才是一勞永逸的方法,可以先到鄉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去申請調解,(它是有法律效力的),或是找一些婦女協會作相關法律的諮詢.Bennie2006-10-15男方無權要求女方主動放棄監護權與探視權其實~要是真無法協商至..雙方都可接受的離婚內容教由法官作最的裁定,因該是最好有保障的夫妻離婚,子女監護權歸誰?民法第一○八四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之權利義務。」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和教養,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是父母的義務,原本應該是雙方共同行使負擔。但是在父母離婚時,通常��Related Posts犬夜叉電視影片問題<20點>卡通”古靈精怪”的問題不是父母親可以爭取扶養權嗎~玩偶遊戲動畫&漫畫的差別?這樣的戀情可以被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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