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tsmile (消失的瞬間)》之銘言:
: 我認為健保費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可能是較好的辦法
: 至於綜合所得稅的算法是否公平 那是綜所稅改革的問題
: 至少這樣 劫富濟貧的標準一致 也比較有可能達成 富者幫助窮者的社會目標
: 若是以目前健保的計算方式 本人深感計算方式的嚴重漏洞
: 1.
: 以月薪資申報 若是將月薪資報的很低 但實際年所得很高 將所得都規避到獎金
: 政府如何查證 政府是如何查證個人保費等級的 一個月兩萬的人 一年才拿二十四萬
: 跟一年拿一百多萬每個月卻是兩萬等級的健保費 這樣繳的一樣多 哪來的富人幫助窮人
: 哪能說這是社會制度呢
其實這點,可能要從台灣的各項制度來看,
似乎在台灣,多數的制度,都是以月申報薪資來做基底的,
譬如說好了,勞保費,依照月薪資計算出金額,
勞退新制提撥,依照月薪資,
甚至今天你失業了,你的失業補助也是依照你之前申報的月薪資。
況且,低月申報薪資這個作法雖然由你列出的部分,看起來申報人似乎賺倒了,
但事實上呢?可能是虧了,
因為月申報薪資低了,所以勞退新制提撥的部分也少了,
萬一被資遣了,公司也會用月申報薪資來計算員工的資遣費,
萬一失業了,失業補助也會補助得比別人少,
甚至多數的公司,計算年終的方式,是以月申報薪資當作基底來算月份數,
連年終都可以少了。
所以個人覺得這個方案不太可行,牽一髮而動全身,
很可能會導致整個國家各種制度的成本效益需要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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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健保費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可能是較好的辦法
: 至於綜合所得稅的算法是否公平 那是綜所稅改革的問題
: 至少這樣 劫富濟貧的標準一致 也比較有可能達成 富者幫助窮者的社會目標
: 若是以目前健保的計算方式 本人深感計算方式的嚴重漏洞
: 1.
: 以月薪資申報 若是將月薪資報的很低 但實際年所得很高 將所得都規避到獎金
: 政府如何查證 政府是如何查證個人保費等級的 一個月兩萬的人 一年才拿二十四萬
: 跟一年拿一百多萬每個月卻是兩萬等級的健保費 這樣繳的一樣多 哪來的富人幫助窮人
: 哪能說這是社會制度呢
其實這點,可能要從台灣的各項制度來看,
似乎在台灣,多數的制度,都是以月申報薪資來做基底的,
譬如說好了,勞保費,依照月薪資計算出金額,
勞退新制提撥,依照月薪資,
甚至今天你失業了,你的失業補助也是依照你之前申報的月薪資。
況且,低月申報薪資這個作法雖然由你列出的部分,看起來申報人似乎賺倒了,
但事實上呢?可能是虧了,
因為月申報薪資低了,所以勞退新制提撥的部分也少了,
萬一被資遣了,公司也會用月申報薪資來計算員工的資遣費,
萬一失業了,失業補助也會補助得比別人少,
甚至多數的公司,計算年終的方式,是以月申報薪資當作基底來算月份數,
連年終都可以少了。
所以個人覺得這個方案不太可行,牽一髮而動全身,
很可能會導致整個國家各種制度的成本效益需要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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