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離開(逃婚) - 感情

By James
at 2007-03-04T00:00
at 2007-03-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先進一下我這樣算逃婚嗎?去年9月底我經朋友認識了她,起初已朋友對待它因她都沒有朋友,還一直鼓勵她,我每天很忙錄的工作,但它都一直等我回家和它通電話聊天 後來她就和我一起住了(大我9歲)之後也發生關西了,但它確開始的無理取鬧我讓我每天要到半夜一兩點才能睡 我覺的可能是產婦憂鬱証 所以不與理會的認命,她要我換租套房她才能跟我一起住 我也就換了,最近論及婚嫁也是她有孕在身 我爸媽也答應,過完年回我家去 我爸媽才驚覺她有問體 我回說可能有身的關西吧.但我媽回我它當時有身時也沒有那麼扯的一直亂先生亂到那麼嚴重,往後幾天女的確會罵我雙親使我兩頭難,後來我才把她的事跟我媽談 我媽就堅決反對我的婚姻 原因就是女的有精神病不能幫持家 不能生小還 還會鬧先生扯後腿 還要忍受它的經神疾病生命危險 之後我跟它拿掉小孩了 回到工作的地方 跟她媽說親事延期 她媽所付出的退定餅金也給它 她媽幫我買衣服的錢也如數拿現金給她 隔天跟它出門確對我延街袍囂害我無地自容 半夜還要拿菜刀砍我使我生命受到威脅 迫使我在原定婚前一興期消失了 現在它媽確一直用柔性的寫信 還跑去我阿姨家拜訪 是不是它媽媽知道她有病要卸責任隨便找一個男人取她女兒?我不感回到我之前租的地方 我也不能回我家 只能躲在一個陌生的地方 一想到要是結婚後的我就快哭了 人家結婚是很快樂的 我確是痛苦的我該怎麼辦ㄋ? 一個月30000多穩定的工作我辭了 一無所有中真的很痛苦 大起大落第三次 或許事件過後我可以東山再起吧!誰能給我建言的 那我算有犯罪嗎 請大大幫忙一下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三章:「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在第九條列舉了六個允許墮胎的理由[13]: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得以施行人工流產民法也有歸定不能強娶強嫁
Tags:
感情
All Comments

By Aaliyah
at 2007-03-04T18:47
at 2007-03-04T18:47

By Donna
at 2007-03-05T01:54
at 2007-03-05T01:54

By Brianna
at 2007-03-04T19:57
at 2007-03-04T19:57
Related Posts
單親媽咪的煩惱

By Zanna
at 2007-03-04T00:00
at 2007-03-04T00:00
請問我的八字30歲以前都不可以結婚不然會離婚嗎?

By Olga
at 2007-03-03T00:00
at 2007-03-03T00:00
想問我的感情~會算命的請進

By Elizabeth
at 2007-03-03T00:00
at 2007-03-03T00:00
心理的迷惑很大..想知道原因

By Candice
at 2007-03-02T00:00
at 2007-03-02T00:00
勁舞團真的可以結婚嗎@@???

By Agnes
at 2007-03-01T00:00
at 2007-03-0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