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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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大家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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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6-02
無自身婚姻點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6-06
不能只是通姦除罪吧,那這樣睡離婚還要法官同意也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6-09
新板主什麼時候上任啊...
Leila avatarLeila2020-06-10
有要上任嗎?
Carol avatarCarol2020-06-12
板規看懂啦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6-17
板規沒有規定一定要自身婚姻點,而且通
姦除罪本來就跟婚姻有關,對板規有意見
或不滿就想辦法去改變,而不是認為觀點
不同就違規。
Ina avatarIna2020-06-20
這裡被笑稱媳婦板不是沒有原因的!
Steve avatarSteve2020-06-20
板規 1-B 適用,並無不適當的問題。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6-25
希望改變婚姻中不對等的關係
Carol avatarCarol2020-06-30
1B不是指回覆文章嗎,新標題就要有婚姻點沒錯啊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6-30
應該說1-5-B
Dinah avatarDinah2020-07-04
而且婚姻點不是由鄉民認定,而是由板主
自由心證認定,如果連通姦民法除刑都跟
婚姻無關,婚姻板乾脆直接改名算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7-06
違反1-2了吧,不過這議題還滿不錯的
Dinah avatarDinah2020-07-07
煩不煩啊
Kumar avatarKumar2020-07-08
個人贊成通姦回歸民法,是時候與國際社
會接軌了,老一輩無法接受也沒差,反正
灰化只是時間問題。跟將死之人爭論只是
浪費時間。
Kyle avatarKyle2020-07-08
板規就是要有自身或一等親的婚姻點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7-12
我不得不說,這種文章,如果婚姻版還不能討論
那真的實在太可笑了!!!!
那種「文章必需要有婚姻點」的缺點,就是無法去討
論「婚姻的本質」,就像這種文章。婚姻版不能討論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7-12
婚姻的本質,一定要有婚姻點,整版只剩怨氣沖天而己
Freda avatarFreda2020-07-14
原本要「婚姻點」的立意,是要阻止偏離婚姻的文章
亂入而己,絕對不是要阻止討論「婚姻本質」的議題
Harry avatarHarry2020-07-17
這也能扯媳婦版?! 人家說違反版規的根本也沒有對文
中觀點提出贊成或反對啊,連是不是媳婦都不知道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7-19
有關婚姻的法律政策應該是要能討論不用自身婚姻點,
看新板主上任願不願意修了
Steve avatarSteve2020-07-19
同意樓上,板名掛著婚姻板,但實際上許
多與婚姻相關的事物被禁止討論簡直莫名
奇妙。
這裡不如改名婚姻抱怨板如何?
Enid avatarEnid2020-07-23
我是覺得這話題可以討論啦,但就像你說的,對版規有
意見或不滿應該是想辦法改變,不是人家提出違規就扣
本版媳婦版帽子啊
而且這篇跟媳婦不媳婦哪有關.....
Mia avatarMia2020-07-27
回到原po要討論的話題,我是覺得除罪化也好,現在反
正也很難舉證,而且通姦行為限制在"男女交媾"是很古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7-28
老的想法,這條法律真的不太其有必要
廢了以後也不會像上次有版友分享打民事侵害配偶權官
Ivy avatarIvy2020-07-28
媳婦板的戲謔只是舉例,原因就是一定要
有自身婚姻點,結果常常變成抱怨自己(
自身)的婆婆;但有更多與婚姻有關的議
題,卻無法被討論,變成惡行循環。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7-28
司的心得,還要被一些人嘴她不提告刑事通姦
那我大概懂bb大的意思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7-30
贊成通姦除罪化 如果對方是不適合的人 靠刑法婚姻
也無法幸福 甚至會造成更多不幸
Emily avatarEmily2020-08-02
現在離婚越來越簡單了,常常看到通姦被抓也只要賠
十萬、二十萬的。有錢人真好。
Doris avatarDoris2020-08-04
就討論自身的時候,有很高機率看性別決定正確性啊XD
Hardy avatarHardy2020-08-05
贊成除罪化,私領域的事情不該是刑法範圍,且舉證困
難,就算成立,可易科罰金不痛不癢,回歸民法才對
Kyle avatarKyle2020-08-05
除罪化一個好處是不用把配偶和第三者綁在一起,可以
單獨對配偶提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8-09
不好吧
Ula avatarUla2020-08-09
婚姻版拿這議題沒自身婚姻點不討論的話就太瞎了XDDD
DD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8-10
我樂見這個結果 畢竟 要就告偷吃跟外遇對象一起告
但是現行規定居然可以針對性撤告 根本是在哈囉?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8-14
同意樓上
Olive avatarOlive2020-08-17
希望不是除罪而是一起告啊,只告一邊根本仙人跳。
Mary avatarMary2020-08-21
用刑法規範的婚姻忠誠不適用現代社會,那用民法就適
用了?民法可不可以順便廢一廢,反正用刑法維繫的婚
姻沒有意義,用民法維繫的也沒甚麼意義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8-23
婚姻本來就是民事契約啊
Yuri avatarYuri2020-08-25
客服哥度完蜜月復出了也XD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08-28
可是我來這裡就是要看怨氣沖天文啊,如果充滿和諧、
Adele avatarAdele2020-08-28
甜蜜、理性,那我就不來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8-31
回樓上夢大,需要用法律維繫的感情,不如早點分一
分大家都快樂啦!刑法管到私人情感超不合理的,現在
除罪只是剛好而已
Adele avatarAdele2020-09-02
更何況婚姻本來就是民法範疇,不然之前同性婚姻在吵
修民法還是立專法是在吵身體健康的嗎
Erin avatarErin2020-09-04
婚姻本來就是民事契約,自然就歸民法管
理,就像一般正常狀況締結的民事契約,
如果有違約的狀況,也是透過民事法庭去
求償。
Yuri avatarYuri2020-09-05
如果婚姻要靠刑法約束才進行的下去 也太...
Puput avatarPuput2020-09-07
而且法官應該不想常常看一堆噁爛的證據 聽一堆狡辯
Necoo avatarNecoo2020-09-09
事實上婚姻就失敗了 搞得烏煙瘴氣互咬能改變什麼嗎
現實生活就是不一定對方會有報應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9-12
只能努力把自己過好 找更適合的人 有時塞翁失馬焉
知非福 何必一定要拉拉扯扯 從源頭就把自己好好保護
起來吧!大家加油
Kyle avatarKyle2020-09-14
也覺得這個觀點值得在婚姻版討論。我個人贊成婚姻
不歸刑法,感情忠誠應該是自發性的,沒有堅固情感才
會出軌,這種只靠法律維護的婚姻實在可悲。但我覺得
民事補償還是要,但應該回歸到只向出軌的配偶求償,
那個才是真正事主,跟外遇對象關係不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9-14
沒版主嗆人違規有意義?
Necoo avatarNecoo2020-09-14
某些人看到不喜歡的文章或觀點就想讓對
Necoo avatarNecoo2020-09-18
方噤聲,民主素養的互相尊重不知道死到
哪去了,今天一宣佈某些人就氣噗噗的嘴
臉根本年度笑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9-22
這不就是婚姻相關議題 難道要去外遇版po? 只能po跟`
乾脆廢版算了
Lucy avatarLucy2020-09-25
我是女生,目前無小孩,我的觀念一直是支持通姦除罪
化的,感情很難用刑罰來處理,並不是殺人放火,混
Puput avatarPuput2020-09-29
為一談我認為太過嚴重。我和先生從交往時就不會互
看手機,尊重對方,我認為男人要走,你再漂亮再顧家
還是會走。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10-01
男女感情私事本就不應該納入刑法範圍+1
Mary avatarMary2020-10-01
b大說的是真的嗎?為什麼一宣布就有人生氣?通姦除
罪化不代表自己的婚姻一定會不保啊!我甚至覺得婚
姻感情都是私事沒必要拿出來給不相干的人評斷,就
像藝人出軌要跟全國道歉被全國鄉民罵一樣可笑。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10-05
有新聞,某個團體又出來哭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0-06
大老婆唯一的武器沒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10-10
哎呀 大老公唯一的武器也沒啦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10-15
這個婚姻版不準討論也太可笑了吧
Ivy avatarIvy2020-10-20
媳婦說你違規就違規啦!不要頂嘴! 但我支持此議題與
婚姻板大大有關。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0-20
除罪好,難道大老婆是靠法條維繫婚姻?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0-25
需要靠法律維持的婚姻根本可悲到了極點
,除了名份以外甚麼都沒有,這樣比較開
心嗎?透過法律把不愛自己的人硬綁在自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10-26
己身邊,其實就只是自我中心而已,因為
不懂得尊重對方也是一個人、一個個體,
所以才會想要違背對方的意願限制對方的
人身自由,只為了活在家庭完美的幻想之
中;這就是所謂的自私!
Oliver avatarOliver2020-10-28
說不定保護了偷吃的老婆
Steve avatarSteve2020-10-29
在婚姻版但不能討論通姦除罪話題? 我回去重修邏輯
好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20-10-31
某黨就是進步,幫各路人馬都解決下半身造成的問題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1-04
樓上的眼裏只有藍綠?這也能扯到政黨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1-05
用刑法保護婚姻,這觀點的確很詭異
Liam avatarLiam2020-11-07
通姦就是有婚姻點阿,噓什麼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1-07
認同通姦除罪+1
Regina avatarRegina2020-11-08
板規
Liam avatarLiam2020-11-12
感情用刑法管理 其實很奇怪吧 那如果愛情變淡是不是
也要罰兩邊 沒有好好經營導致感情消滅 罰關在無人島
單獨相處到感情恢復?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1-13
贊成通姦除罪
Susan avatarSusan2020-11-14
當然贊成 私人恩怨的事情民法解決就好 完全沒必要弄
到刑法讓國家介入幹嘛
Yuri avatarYuri2020-11-16
強制要有自身婚姻點本來就很可笑
Harry avatarHarry2020-11-19
傷害罪也是私人恩怨、也無關公益,國家力量也介入呀
David avatarDavid2020-11-21
這種討論會變成純理念分享~ 建議板規修一修,有些理
念的東西也不是不能討論。
Harry avatarHarry2020-11-25
該看好你家的老婆了,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Mia avatarMia2020-11-29
大法官解釋憲法保障性自主權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12-04
真的是媳婦版 這版討論這超正常 是在反對什麼?
Rae avatarRae2020-12-07
自己夫妻間的事情搞到用刑法本來就莫名其妙
Rae avatarRae2020-12-08
早就該修法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2-09
這明明就是婚姻版事務,不然只能寫劇情?
Ethan avatarEthan2020-12-11
是只能罵男方
Rae avatarRae2020-12-13
都是男方的錯
Puput avatarPuput2020-12-14
還有可以罵公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2-15
還可以罵大小姑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2-19
反對者跟不上時代
Cara avatarCara2020-12-21
早該修法了 而且通姦罪本就是個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罪
名 君不見告人通姦有多麽難告成嗎
Lily avatarLily2020-12-21
婚姻本來就民事契約 用形事約束坦白說 也是浪費社會
資源
Jacob avatarJacob2020-12-25
我來媳婦版是要看媳婦詛咒婆婆死分遺產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