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狀況下辦理夫妻財產分制OK嗎? - 感情
By Selena
at 2007-12-04T00:00
at 2007-12-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女方積欠銀行卡債,男方將其還清(清償)後再辦理財產分制
那以後女方如果有再積欠銀行款項,男方需負責嗎?
將其債務清償後能夠辦理夫妻財產分制嗎?
如果在未清償前,能夠辦理分開制嗎?
夫妻辦理財產分制時,小孩監護權是否會一併處理?
這樣是否就不用負擔母親的債款問題呢?
還是財產分制只能處理夫妻間而親子間的揹負債權問題還在?
因為母親積欠債務,父親怕會影響到弟弟的未來
所以鬧到要離婚怕母親的債務會造成弟弟的困擾
為了家庭合諧以及夫妻幾十年的感情因此問問各高手們
請各位熟知法律的高手幫幫忙~回答一下>"<
Update:
想離婚重要原因是因為害怕連累到弟弟...
因為自古以來就有著:父(母)債子償這個說法
撇開政府(銀行)的不說,民間借貸的也是如此...
那以後女方如果有再積欠銀行款項,男方需負責嗎?
將其債務清償後能夠辦理夫妻財產分制嗎?
如果在未清償前,能夠辦理分開制嗎?
夫妻辦理財產分制時,小孩監護權是否會一併處理?
這樣是否就不用負擔母親的債款問題呢?
還是財產分制只能處理夫妻間而親子間的揹負債權問題還在?
因為母親積欠債務,父親怕會影響到弟弟的未來
所以鬧到要離婚怕母親的債務會造成弟弟的困擾
為了家庭合諧以及夫妻幾十年的感情因此問問各高手們
請各位熟知法律的高手幫幫忙~回答一下>"<
Update:
想離婚重要原因是因為害怕連累到弟弟...
因為自古以來就有著:父(母)債子償這個說法
撇開政府(銀行)的不說,民間借貸的也是如此...
All Comments
By Joe
at 2007-12-07T18:46
at 2007-12-07T18:46
就法律面來說,並沒有父債子還的字眼,只是大家沿襲傳統,總以為法律有這樣規定。「父債子還」在法律上目前最常看到的,是「繼承」的問題。父或母 一方去世,其子女配偶與其他親人﹝如父或母的兄弟姊妹﹞若未在一定期間內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父或母的債務就會被子女優先繼承,導致子女必須揹債。
一般來說,個人的債務個人負責,至少法律面無需擔心弟弟要幫長輩還債,除非弟弟是家長的債務保證人。可是銀行或民間業者,如果以「父(母)債子還」要求弟弟還錢,就得看您家長想怎麼處理了。
民法的財產制主要目的只是為了簡化個人的財產關係,與監護權的關係〝沒有直接〞相關,因此夫妻離婚拿贍養費是一回事,爭取監護權是另一回事。當然父母一方有穩定收入、對子女來說會比較好,至少生活無虞。
我個人是覺得:男方幫女方還掉積欠卡債後,到法律去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照理說是以登記當時為準。可是,在之前如果還有其他別的債務還沒還的,可能就有討論空間,這時是否「溯及既往」,值得商榷。
只要夫妻兩個人的財產不是混在一起,ex 夫妻倆一起做生意,或是夫有當妻的保人,基本上,兩個人的錢是分開的。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B000...
民法 1017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By Elma
at 2007-12-04T18:54
at 2007-12-04T18:54
只是因為點點滴滴的一切
讓你的爸爸已經不想跟 媽媽生活
有這樣的可能
再來你應該好好跟爸爸溝通
讓她們不要因為遇到困難
而各自分飛
這有一各部落格
很多相關法律你可以慢慢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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