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可訴訟離婚嗎?~請大家幫忙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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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兒子(5歲)時常無故被先生毆打(眼睛.嘴巴.手臂)有時會以三字經辱罵!!之前毆打到眼睛部位,我有拍照存證,但沒帶去驗傷就是兒子說:我不喜歡爸爸,他都生氣我.打我先生在家平時,就會以三字經辱罵我,若平時吵架會摔東西有動手家暴過,我有驗傷,有上法庭,但最後因為心軟而駁回保護令申請這陣子因我跟男生的朋友通電話,他也知情,但一直說我跟朋友有染好的時候就高興,不好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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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0-03-16
建議先聲請調解離婚,免徵裁判費,若調解成立,法院會主動通知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若調解不成立,再起訴,要交裁判費3千元,可以爭取子女監護權,也可以請求贍養費及損害賠償,因為,他打你,是不堪同居之虐待,同一個事由,也構成侵權行為,故,你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若你無過失,還可以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也可以聲請家暴令...Showmore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3-15
打給113任何家報問題他會幫你解決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3-15
妳可以打113電話或是慈際電話.請他們出面幫助妳打離婚官司.說真的只要妳有家任何暴證據或妳有跟社會局申請保護令.妳都能夠成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