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先生長期在外面偷吃我原諒許多次ㄌ直到我前鎮子揭發他~他說他要簽切結書給我保障本人XXX從現在開始步再去色情聊天室.也部會使用即時通跟任何人聊天也不會再跟任何女生說有關色情的話.也會把薪水全數交給XXX管理.每天生活費200元.至於其他水費.電費.瓦狮費.手機費.網路費.市內電話費根XXX拿取繳用其他金額部會多拿除非加油.換機油.修車....還有從今天半夜開始1點以後到早上都不會偷偷上網.不管遊戲FB都一樣如有一樣沒做到.任楊秀鳳處理.我沒有第2句話可說口說無憑本人XXX願意寫切結書當作證據立據人:XXX蓋手印:X中華民國100年9月7日以上這張紙是再9月7日寫ㄉ但是我在9/20幾號又開始看到他一樣開始再跟女生找援交開黃腔所有對話我都有只差在我沒有照片甚至在愛情公寓裡面徵友~還有結婚對象~談戀愛對象請交交我
這樣切結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 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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