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的離婚協調 - 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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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大概是民國87年吧),爸媽曾經有一次大吵架,大概是我妹要出國比賽,因為老媽
當天已跟人約好要爬山,就沒有跟老爸開車到機場送我妹,回來後居然吵架到連離婚都
講出來。

其實我的脾氣也不大好,很想拍桌子要他們閉嘴,但想想之後,那只會更慘;我就打了
一張離婚協議書,上面寫了很好笑的理由(未送子女到機場)雙方協議離婚,當然我已滿
二十歲可以是證人。

當然二老是不會離婚的,只是幽默可以化解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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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07-08-10
拍拍手!!好個機智的孩子!
Mason avatarMason2007-08-10
Smart g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