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號我騎乘機車在台北市的士林中正、雨農的路口(中正路往泰北高中方向),撞到闖紅燈的路人(他是泰北高中旁的工地工人)當時因為晚上六點可能視線不良或是車子過多,導致我沒有看到他,我在等完紅燈變綠燈時起步,在經過行人穿越道時撞倒闖紅燈的路人,他有走行人穿越道,也倒在行人穿越道。我跌倒起身後看到對方倒地後一直流鼻血,馬上叫救護車,此時警察已經在路邊等了,後來才知道那是騎車跟在我後面的別的派出所所長,交通警察說事後會找他做筆錄。對方送到醫院是清醒的,只是左眼腫很大,然後鼻血也停了,後來八點多我等不到家屬就先走,那時警察才剛跟他做完筆錄。隔天八號下午接到對方家屬電話說,在7號晚上十點對方顱內大出血,送進開刀房凌晨四點才出來。目前都還沒清醒,醫生說最壞的情況就是右邊癱瘓。我們雙方都有做筆錄,只是不知道交通警察後來有沒有找目擊的那位派出所所長做筆錄,我今天去調監視器,發現那個路人已經闖一半行人穿越道了我才撞倒他。因為我是往快車道方向騎。而我連為什麼跌倒都不知道。。。起身才知道撞到人。。。我已經有去申請機車強制險了,對方現在還沒醒還在加護病房,右邊真的是都沒動。只是對方家屬一直說如果他以後無法自理生活(他49歲沒有結婚),我可能就要負責什麼有的沒的。但是他一直沒有說要賠償多少。因為我也是半工半讀,家境也不是很好,我在想如果他要求太超過我可能就直接給他告了,否則要怎麼辦....如果真的告我的話,我贏的機會大嗎?有可能要賠多少?
車禍,機車撞到闖紅燈的路人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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