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我可以去法院訴請離婚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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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我先生,結婚到現在,他做了傷害我的三件事,第一他和一位女生發生關係自拍整個過程,被我發現有到法院去告他們,第二他換了對像買了一支手機送給那女生含電話費,也是被我發現,第三他對像也是換了,他叫那女的辦一組亞太的手機各拿一支方便聯絡,他跟我說他不能交異性朋友嗎,我真的也無話可說,我只能說不能,他很生氣,我有跟他說我要離婚,要求女兒的教育費,和我的散養費,他說他沒有錢,我有跟他說那女兒帶回去他們家,他還有爸媽可以幫忙帶,他說那換我要付他女兒的教育費,他還說我不拿出錢來,他女兒就不會讓我見到,我真的好生氣.2.他是開公車的,一個月的薪水也有四萬左右,怎麼可能沒有錢呢?還有我不是一個自私的媽媽,我家中還有一個中風的老媽要照顧,我打工的薪水又不多,真的無法不跟我先生拿女兒的教育費和散養費,我真的好無能呀?想請問各位我還可以從那裡得到幫助呢?...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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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8-05-18
可以訴請離婚,不過你要掌握證據,屆時可告通姦並可向通姦對象求償(記住告訴期為知悉之時起6個月內,求償則為2年內),只要你有正當工作及收入,也可爭取子女監護權、教育費、贍養費,建議你申請法律扶助或上網婦女團體尋求援助及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