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於96年被我老婆趕出來.是我老婆趕我出來且不是一兩次而已..因為房子是她母親買給她的.所以只要我賺少錢或者不順她的意思去做就把我趕出門.畢竟夫妻相處知道重在溝通..她卻不給我機會與她溝通..非得要別人一定要接受她的意見她才肯罷休.難道身為一個戶長都沒有尊嚴嗎..只要你高興就讓我住不高興就趕我出去..要是日後被兒子看見就會覺得爸爸怎麼這麼窩囊..都沒有自尊了.就因為她趕我很多次了..但我都只能忍受為了小孩子著想不想把事情鬧大..但這次我的忍耐度已經到達極限..沒辦法在忍下去了..我就暫時到外面租房子..然而女方那邊反而變本加厲根本不把我這個戶長放在眼裡..要是我投訴女方家人..女方家人根本就不聽我的話直接就反駁我的建議..就因為這樣我的身體就越來越差了..因為心理壓力無形的在累積中..且從我結婚後因為搬到女方家去住..女方就告訴我說不准我回去探望父母..父母親探望我只能到公司裡拿一些補品及晚餐給我吃.當時的我只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將父母親的愛心便當吞進肚子裡..想說我怎麼這麼沒用還讓父母親千里迢迢送便當給我吃呢..我也是因為不想讓孩子沒爸爸所以就忍了下來..沒想到女方就因為這樣霸道且我好幾次項女方溝通說..是否能陪我回去探望我的父母親..女方則說:要回去你自己回去..後果怎樣自行負責..當時我已經暫時搬到外面去住了..女方則打電話跟我說要探望兒子只能我去探望..你父母親不能來..哪有這麼霸道的蓮最基本的阿公阿媽要去看孫子得權利女方都要剝奪..就因為這樣我也沒辦法再與女方維持夫妻關係了..且我向女方溝通說暫時將兒子帶回去由我父母親幫我撫養..這樣就可以省下保母費了..女方則說不可能..她非得要給她母親扶養而且還要給女方母親20000的保母費..真的是沒道理ㄚ..如今我兒子被女方強制留在女方家扶養..要是我和我父母要回去探望我兒子..女方家就二話不說直接惡言相向..我根本就沒機會探望我兒子.就因為這樣我爸就買了房子給我..但名字還是登記我爸的名字..(但我的收入才28000元)且每個月還要繳房貸22000..且在我離開的這段時間都固定會轉5000元給女方..扣除後我每個月只剩1000元做生活費..而也有人家說贍養費基本是兩萬元..則由男方付一萬元女方付一萬元..這樣我根本沒錢可付贍養費(薪水總共才28000扣掉房貸21000在扣掉贍養費10000.我還要在另外找工作才能維持我的開銷且都不吃不喝..總共要31000..然而這份工作也沒多餘的時間去兼職..真的是好煩惱阿..想到頭髮都已變成白了..(A)是否法律上有定贍養費男方一定要付一萬元呢..因為女方每個月都賺的比我多差不多都介於35000~50000之間..因為我的工作是責任制..女方工作則有加班津貼..相較之下女方賺的錢就超出我蠻多的..(PS女方如今已告上法院說我不履行同居之義務了..因為我真的對這段婚姻徹底的失望且粉無力在去維持這段婚姻了..(B)請問此種情況法官大人是否會直接判離婚呢..)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幫我解決我這兩項惱人的問題好嗎..不然我真的快發瘋及崩潰了..請各位大大看到後盡快回覆給我好嗎..感謝您..
請問法律是否有規定小孩的贍養費是否固定要付10000元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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