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於十八歲以下兒少健保補助的問題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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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本身是單親媽媽,小朋友沒有讓她爸爸認領。她現在才六個月,想說有沒有哪些補助是我們可以辦的?我已經有去辦了不幸兒少的補助,一個月一千四百元,已通過。那時公所的人說我可以試試兒少健保補助的部分。我戶籍裡只有我爸(五十八歲,輕度殘障),我妹(十五歲,仍就學),我和小朋友而已。我的生母已經再嫁了。那時我辦理兒少健保補助時,里幹事要我補我生母的戶籍謄本。說她的財產也會列入計算。這個月初我收到了通知說我沒有過。原因是我們全戶的動產(包括存款及投資)超過了七十五萬。就我所知的,我爸名下只有一台十幾年的中古車,我名下沒有任何的資產,我妹和我小孩更不用說了。唯一會有這樣的狀況就是把我已再嫁的生母也算進來了。難道已再婚的直系血親也是會列入計算人口??我有查過資料,中低收入規定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1.配偶。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但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1.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這句話叫做單親家庭,戶口不在一起的父母不用算,而且要由政府認定)3.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這句話叫做已結婚出嫁,戶口不在一起的女兒不用算)4.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5.在學領有公費。6.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7.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8.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那如果照不列入人口計算的第二點來看的話,是不是也可以讓我的生母不列入計算呢??那像我這種情況還有哪方面的補助能申請呢?...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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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09-07-17
單親兒少補助的資格較寬以存款來說,許多地區都是200~250萬起跳所以其實在算兒少補助時,生母的部份也已經列入,只是因為在資格以內,您不知道而已。而18歲以下健保補助的資格較嚴動產(存款、股票、投資等):每人每年以15萬為限因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一定會算進來想用這段話: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這句話叫做單親家庭,戶口不在一起的父母不用算,而且要由政府認定)來把生母不列入計算,難喔,那根本是寫好看的,尤其是那一句「要由政府認定」,只要政府認定要算進去,你找議員去說項也沒用。曾經有個單親媽媽,申請什麼補助都過不了,原來政府查到自小離婚的父親過的不錯,有點身家,害的女兒一樣補助也拿不到,偏偏這個女兒已經窮到要申請低收入戶,不然養不起小孩了,只能靠同事接濟。還好您兒少補助可以過關,沒魚蝦也好,可以申請這個: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http://tw.myblog.yahoo.com/jw!Bp61o.6BHRZHMXwFaCd9...連大人的健保費都有補助,雖然只有補助1/4~2/1,也算還可以啦,而且這個不看存款、房地產,比較好過關。記得這個是向健保局申請不是公所社會課,小心別搞錯了。...Showmore
Queena avatarQueena2009-07-17
你可以攜帶父親的身份證--印章及你的身份證--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用父親的名義申請一份戶籍騰本上面會有關母親的部份..幾時離婚以及戶口遷出的日期你只要用這一份證明就可以將母親排除了至於母親再婚的部份我不知道會不會出現在騰本裡面..你可能要申請看看才知道了請記得一定要用父親的身份去調戶籍騰本才有用喔里幹事的話你可以採用一部份..我覺得如果你有疑惑自己打電話到市公所承辦人員詢問一下..資料比較正確況且你也說了是公所人員告訴你可以申請看看的不是嗎??準備好資料你可以自己將資料送到市公所社會局申請就可以了..為何要請里幹事幫你送件ㄋ之前有一位網友告訴我..他的申請資料都準備好了請里幹事幫他送件..結果過了2個月都沒收到公文通知..原來里幹事太忙忘記了我不是說所有的里幹事都不好..因為他們負責的事務太多了自己直接送件你也可以放心在標準的時間內你一定可以知道結果其它補助的部份..你可以攜帶戶口名簿到家扶中心提出申請看看..只要經過志工老師的訪視就可以了每個月小孩可以領到1700元還有物資..這跟兒少補助並沒有衝突申請看看囉...Showmore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07-20
健保的補助,最近除了有18歲以下兒少健保補助(小孩18以前都不用繳健保費)大人的部份健保補助也可申請,請詳閱健保局網站(菸酒健康捐)以上都可以問鄉鎮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