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女..目前沒工作在家帶小孩兩夫妻+兩小孩(小家庭)在外租屋戶籍在竹縣XX鎮...目前居住地在桃園縣戶口名簿上有公公(62歲,有一點退休金超過7.5萬存款跟一棟祖產透天)..婆婆(56歲,戶頭應該沒錢)..公公的弟弟(應該可以申請殘障...但是連身分證也沒去辦,健保也沒保,國民年金更不繳)...一位小姑(戶頭超過7.5萬)..一位小叔(應該沒超過)老公(月入2.4萬,戶頭沒存款,月光族)..我(月光族)..小孩2各(一個1.5歲一個四歲)共9位公公有打零工(每月應該有2萬的收入)小姑小叔老公都有工作婆婆..公公的弟弟..我..都沒有工作請問這種情況之下我可以符合哪些津貼的標準??1.請問有符合租屋津貼的標準嗎??2.另外..由於女兒五月滿四歲,戶口想要遷出到目前居住的地方這樣才有唸公托的資格請問...要遷我的就好...還是連老公也一起遷出來???因為新竹縣的各項津貼福利都不錯..所以點有捨不得遷出3.還有一點疑問...我符合健保減免跟國民年金減免的方案嗎???4.還想問這樣符合中低收入戶嗎??以上問題提問謝謝大家!!
請問我符合中低或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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