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懂法律的人幫幫忙!! - 感情

Table of Contents

一對年輕夫妻從認識到結婚認識時男方宣稱自己是某製作人稱自己有不少錢等等...他舌燦蓮花的好口才把女方家人騙得團團轉後來也結婚了後來自稱有一張500萬的票到什麼時候就可到了目前需要資金就要求女方幫忙開戶借了好幾百萬甚至連老婆的妹妹也成對象借了幾百萬終於.........他的謊言被拆穿了他只是個網路詐騙集團成員之一有詐騙前科更不是什麼製作人!!!女方得知真相後徹底的心痛..心碎..絕望..作夢也沒想到她的老公竟然是個這樣子的人頓時間背負著幾百萬的債務!和沒有辦法接受的事實!她自殺了.......前幾天開著車在某個橋下燒炭...結束了她的一生留下傷心的家人和一個小女兒.{他是個孤兒所以結婚時也沒有男方家人婚後一直住在女方家到現在大概二年左右.目前那男的還繼續住在女方家女方家所有人都知道事情的真相}~~~~~~~~~~~~~~~~~~~~~~~~~~~~~~~~~~~~~~~~~~~~~~~~~~~~~~~~~~我想問--因為女方遺書希望她的結束能喚醒她的老公並要她老公把女兒扶養長大所以女方家人現在還是讓他待在家裡{目前還在喪事中}1.如果就法律上來說那男的有構成什麼事件嗎?2.如果想給他法律上的制裁有構成條件嗎?需要怎麼做?讓他一直待在女方家裡只會讓她們全家人二度傷害和永遠網不掉的傷痛........Showmore

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08-04-03
真是令人痛心的故事,同類的事件卻在社會上層出不窮。1.刑事責任:詐欺取財是可能成立的,當然被害人得提起告訴,請求檢察官偵查。證據包括一些文書,或曾經聽聞他施用詐術(自稱製作人、自稱有500萬元支票等)之人。2.民事責任:於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所受損害。3.小女兒若由這樣的父親照顧,恐怕對於其成長並非有利,應得主張類推適用民法第1055條之2,聲請法院改定小女兒之外祖父母或阿姨或舅舅為監護人。4.該男子非房屋所有人,則房屋所有人得請求該男子遷出,若口頭要求置之不理,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5.若遺書要求喚醒該男子,真有效嗎?若真有效,應該會找一份正常的工作,辛勤上班,若否,恐怕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建議要告就告,不必留情面。...Showmore
Elvira avatarElvira2008-04-01
我贊同公證人陳永星先生的見解。長痛不如短痛。
Kyle avatarKyle2008-04-01
有證據可依詐欺罪提起公訴。準備所有證據,前往地檢按鈴申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