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部分等妳結婚就知道,是很難徹底完全切割的,
除非妳們感情不好,什麼都算得很清楚....
妳男友的意思是,等有了小孩開銷會變大,可能不夠用,
所以妳的薪水要支應,並不是叫妳自己支薪養小孩,
我覺得他的分配滿忠肯的(沒天花亂墜),而且合理。
至於妳說的工作與家務分擔,這不是學者才會碰到的,
任何職業婦女都會有類似的問題,解決之道很多,
像是:花錢請人、訓練丈夫分工等等。
至於帶小孩,我覺得想太多,因為小孩出生至少還要一年半載,
到時妳媽媽或妳婆婆身體、精神上能否帶小孩還未知,
而且小孩出生是自己的,妳搞不好會愛得不了自己帶,
哈!而且感覺妳很學術至上啊,育嬰不是可以抵六年條款的期限?
妳說很多不幸的婚姻,但幸福的也很多,真得要說,
我覺得婚姻的滋味很複雜,不是幸與不幸就可以道盡的,
重點是要用心經營,人家的不幸就是借鏡。
恕我直言,我覺得妳擔心家務會耗損妳的學術成績,
擔心婚後經濟能力被家庭稀釋,這些都是很自私的想法,
妳真得愛妳男友,想跟她共渡一生嗎?
如果妳不準備為他有絲毫的犧牲,那不如不結,繼續當妳的姑娘,
凡事以自己為出發點,人家幸福的婚姻也是離妳很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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