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申請大陸配偶團聚被退回!該如何?由於本人第1次前往大陸結婚後,該女子來台灣後,才3天即告行蹤不明至今!使得小弟不得不再次前往大陸結婚!而這次婚姻,我和我現任老婆都相當恩愛.只是,在申請團聚時,被移民署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18條第1項及第4項為由,不予許可!而小弟有遞送陳情書至移民署,仍然被退回申請大陸配偶團聚被退回,請問:小弟該如何辦理?才能夠讓我老婆順利來台灣與我團聚............麻煩各位網友告訴我,非常感謝...........!
請問:申請大陸配偶團聚被退回,該如何?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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