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幾年後好不容易有朋友願意介紹女性友人給我認識,但我一直都沒告訴我的身邊朋友說我離婚過,因為我真的不愛人說閒話,但這件事要在交往前就讓對方知道.但...各位女性同胞我的問題來了,試想一下假如妳是25~28的女性,單身沒負擔的女性,您會去考慮長相普通,沒車沒房沒小孩月薪35~41左右,且離婚來做交往或結婚的對象嗎?在發文前有爬一些類似的文章,通常回覆的是"還沒遇到真愛""緣分還沒到""努力讓對方感受"之類等等,我覺得這些話聽起來真的就只是安慰,現實社會上的女性真的就能容忍對方離婚過嗎?在這先謝謝各位能回復我.
該如何說出我離婚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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