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訴請離婚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牽連了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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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前夫在7年前結婚可是我們有公開宴客我的戶籍沒入進去他家跟他生活了10個月後因為個性不合常吵架後來就決定分手可是我現在有想在婚我怕我結婚他會去告我重婚罪我想說不知可否用法律途徑訴請離婚希望有大大可以回答我我們沒住在一起很久了有7年了各過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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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08-07-08
你知道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話嗎.....所以該辦的還是要辦.......如果不辦七年前依法只要有公開宴客加2個結婚人這段婚姻就算成立跟配偶欄有沒有名字其實也沒多大關係....所以如果你想再婚還是趕快把人找出來結離婚一起辦一辦那你的心事就了啦...Showmore
Zora avatarZora2008-07-06
今年5月28日戶籍法修正,結婚改為登記婚,在此之前都是儀式婚,儀式婚的生效要件為:1.公開的儀式2.二人以上的證人你們有宴客,所以已經符合儀式婚的要件,雖然沒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婚姻已經生效了,沒登記一樣有效如果你要再去結婚,因為原婚姻未尚未辦理離婚,就構成重婚罪,只要一手人告,查到了很麻,只要有人檢舉馬上就要吃官司建議:先去現在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同時辦理離婚登記...Showmore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8-07-08
那你要看看身份證上有沒有田上配偶欄婚姻不是兒戲你們認識多久結婚的呢最好是雙方坐下來好好談談如果他也同意離婚那就好辦多了要不然就必須上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