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跑錯版了 不過看你好像真的很痛苦 來回應一下好了
首先你要想清楚 結婚的主體到底是誰?
今天結婚就是你跟你老婆約定好要一起過下去
不代表你就要為她林林總總的家人負責 各人的家人各人顧
岳母今天要聘金 兩個處理方式
1. 你女友搞定她媽 不要拿或殺成8萬
2 你女友自己出錢
其他的方式都不用考慮了 沒有必要為了結婚那麼痛苦
如果你非娶不可 女友又挺你的話 極端的方式有兩種
1. 直接登記下去 登記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 除非你未滿20
2. 直接連小孩一起搞定(不推 我覺得養小孩很累 要準備好)
如果上面兩部分的選項1. 女友都不幫忙
幹嘛跟她結婚??
習慣是一回事 但為了聘金去借錢 我覺得真的是傻了
這樣搞下去 就算結了婚 兩邊的家長也跟仇人沒兩樣
想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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