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原諒老婆,低調協議離婚,離婚並給予應有之懲罰三部份來說明一.原諒老婆想維護婚姻而選擇原諒老婆,需做好心理調適與問題解決:1.小孩給他生父或留在身邊?2.小孩留在身邊時,他以後如何稱呼你?3.小孩叫你爸爸時你心理要如何調適?4.小孩養大後改叫別人爸爸而不理你時如何調適?5.與妻子做愛時,腦裡浮現別的男人影子時如何調適?6.當妻子外出時,心裡浮現出她是不是又去外遇時如何調適?7.萬一妻子再次外遇時,心理如何調適?8.你妻子長時間外遇,變習慣性外遇,如何調適與面對?9.妻子與你同床異夢,不為家庭努力時如何調適?10.妻子不孝敬父母時如何調適?11.妻子老是吵著離婚時要如何解決與調適?這些問題若你都能解決並做好心理調適那你才能考慮原諒老婆男人可以喜歡女生肉體而外遇,不管是不是喜歡她女人必先喜歡上男生才會與他上床做愛造成外遇男人外遇還有機會救,因為男人並不一定喜歡外遇對象女人外遇挽救回來的機率很低,因為她已經喜歡外遇對象這就是男人與女人的差別二.低調協議離婚簡單講1.就是先與男方和解取得賠償,賠償金額不滿意也就算了,不太計較.2.與妻子寫下和解書與協議離婚.在和解書裡,妻子一樣有賠償責任.協議離婚書裡,需注意婚姻期間財產所得的分配問題.三.離婚並給予應有之懲罰1.把驗DNA的親子鑑定書保管好,小孩及鑑定書是通姦的鐵證.2.與老婆聊聊,取得5年來與她通姦過的對象有幾人?通姦地點大都在那裡?通姦對象身體特徵?通常的通姦時間?通姦時間多久(幾月或幾年)?若通姦對象不止1人,就分開每個都問清楚.例如:老婆吵著要離婚,她也知道你已經知道她有外遇,你可找藉口說我也知道妳外面有男人,但我對這段婚姻還是有點捨不得,不然妳把5年來的外遇對象及狀況說出來我把它錄音下來,妳每晚睡前放給我聽一次放到讓我"切心",我受不了時就會跟妳離婚妳先把外遇的狀況先想一想我去外面拿錄音機然後到外面把預先準備好的錄音設備拿進來把對象/時間/地點/身體特徵...等都問一遍.在老婆一心想離婚且已向你公開有外遇狀況下,她是有可能同意記得開始錄音的第一句必需說"我們現在開始錄音",表示你不是偷錄3.若不軟的錄音不成,就想辦法取得老婆的悔過書或自白書,裡面必須寫明第二點的外遇詳細資料.甚至以同意離婚為談判條件來取得悔過書也行4.與你妻子通姦過的男人都可告,就算沒證據,有身體特徵(如屁股有某種胎記或割過包皮盲腸或龜頭較大且向下彎曲...等)法官也會採信,所以讓你老婆詳細說明很重要在刑法部份:1.第239條,外遇是犯了通姦罪,可以對外遇男女雙方都提告.2.第80條,通姦罪的追訴期5年.5年後不得再提告3.所謂5年是指最後一次通姦日期起算5年,若有繼續通姦外遇狀況,就在將來最後一次通姦日期起算5年4.通姦屬告訴乃論,可和解來撤銷告訴.(目前的10萬和解金太少了,不提高和解金額就讓他進去關)5.可附帶民事賠償刑法法源依據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第80條: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第4項: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在民法部份1.妻子通姦,可依第1052條訴請離婚2.但事前經你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3.妻子通姦,可依第1056條要求賠償4.你可依外遇5年並幫對方產子所造成的精神及名譽損失,以及從懷孕到現在,5年來對小孩的照顧及花費的金錢,做出計算統計,然後提出一個賠償金額5.法官通常會依被害人(你)的身份地位及其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外遇對象的身份地位及財力狀況來判出一個賠償金額.(通常會依你所提金額打個折)6.通姦屬侵權行為,依民法197條自知起算2年後不能提告,有效期10年民法法源依據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第1053: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第1056條: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這種老婆你還要嗎??不如趕快離婚小孩通通丟給你老婆養你老婆這麼愛搞就給她去搞也可以告她叫她拿出離婚的費用反正小孩也不是你的*勸你趕快離婚,以免以後事情越來越多* 因為她也會越搞越多人2012-02-1219:21:37補充:我覺得5年不算什麼因為在拖下去你也只會越來越累越來越傷心我是不知道怎麼告不過可以去問問律師會比較清楚知識+ 有人都會給你亂回答我想長輩就努力溝通看看這種女人真的是比x還不如加油吧只能說你娶錯女人了...
不要再拖下去了,5年的感情你老婆都不珍惜了,你還巴望什麼?直接告那個男的妨害家庭並要求精神賠償就好了,賠償金額你就自己拿捏了,因為到時候還是要法官來衡量對方的經濟能力來認定.你老婆就訴請離婚了,要不要連她一起告就看你了.親子鑑定報告就是最好的證據,如果還能蒐集他們在一起有多久的證據當佐證那就更好,可以要求的精神賠償也多一點....
直接上法院阿~最好告到他們生活不能自理~!反正這2個不是好東西~而且~千萬別心軟~~因為~~在那種人眼中~~永遠都是是自己最大~
當然是告他阿把證據收一收順便跟那男生的說我會告到你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