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標題放閃光,也不是說很閃,有點「煩並快樂著」的味道。
我有時因為晚睡,所以也自然的晚起床。
但是老公的工作固定很早,六點多就要起來準備,早早要出門。
我如果也一起起床幫他準備上班用品,就會目送他出門,並在門口給他一個Kiss。
長期下來,目送他出門,並在門口給他一個Kiss,似乎變成一個定律。
不過有時候真的很累起不來,我覺得就算了,他也不會怎樣。
直到幾個月前看日劇,演到一對公婆有點小吵架,老公出門的時候老婆不想Kiss,
老公說了一句話:「每天都做的事情,突然不做,運氣會不好。」
所以硬要老婆一個Kiss。
接下來這幾個月,只要我還沒起床,老公準備上班過程就「乒乒砰砰」,非常吵。
他也知道有時我很累起不來,過去都捨不得叫我起床,
現在雖然不開口,但是會故意把我吵起來,目的就是要一個「Bye Bey Kiss」。
被他吵起來有時候突然想發火,但是看著他無辜又故意的臉,很孩子氣,
對於這莫名其妙而來的「信仰」,突然覺得有點可愛。
所以,即使被吵起來,我還是會乖乖的陪他到門口給Kiss,
接著再回籠補眠到我上班時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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