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文
另一個想法
會不會是這位B根本沒有面對自己的性向?
換句話說,他知道自己只對同性有欲望,但是不肯承認也不去面對
因為基督教家庭出來的他根本認為這是一種罪惡
(ex:走出埃及)
至於伴郎有可能是B喜歡的對象
但是可能是異男,只是B單方面喜歡而已
(如果是我我才不會好心到去當自己愛人的伴郎伴娘)
這樣感覺下來原文就合理很多
B不肯承認自己是同性戀
所以結婚對他來說是合理的選擇
(至於結了婚發現自己還是對女方沒慾望是另一回事)
這讓我想到美國的麥卡錫
迫害同志最力的有時候自己就是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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