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誘騙我簽離婚協議書,這樣具有法律效用嗎(20點) - 感情
By Doris
at 2009-05-16T00:00
老公他外遇被我發現了,叫他不要再去找那個女的,他都說好,那他還是一直去他跟我說~他對我沒有愛了。我們沒小孩,結婚四年了,怎麼可能說不愛就都不愛,他是因遇到那個女的才變心的他從頭到尾都一直否定他變心,但明明就是,因事實也證明他們都發生關係了!!他說~對我沒有愛了,我在家裡枯等他也沒用,我一直很愛他,而他不愛我,那他的壓力會很大,反而會想
我的答案很重要..妳只是簽結婚協議書..並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簽離婚..所以你現在還來得及..挽回..或提告他..想清楚..再決定..無論挽回..或提告..我都能給你方法..要快喔..祝你達成心願..2009-05-1822:45:00補充:你的補充是回應給誰..因為你沒有註明..但是我跟你說..只要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簽離婚..表示目前你們還是ㄧ對合法的夫妻..他若去跟其他女生發生關係..你有權告他外遇..但是必�
自從失戀後,看到路上成雙成對,就格外放閃,嘴巴瀟灑說只是少一個人來愛,但不可否認還是希望可以多多認識新的朋友,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推薦給有需要
我覺得變心的男人是妳想拉也拉不回的.感覺沒了就是沒了.他會這樣也就表示他是吃了秤陀鐵了心的不要再跟妳在一起了.合則來.不合則散.我只能勸妳看開點.但是如果妳想跟那個破壞妳婚姻的女人說也是可以.就讓妳前夫兩頭空吧!然後妳會再尋找到比他更優的男人的.因為男人外遇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會不斷惡性循環的.離婚了也好啦!妳揮別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呀!祝福妳別再
親愛的請放手吧不是放了他而是放了妳自己ㄚ妳的愛已不是愛了那是份依賴是份佔有我不會同情妳因我相信妳是有智慧的女人曾經這麼深愛對方而能問心無愧這就夠了他雖辜負了妳但妳怎忍辜負自己呢還有疼愛妳的親人朋友们妳並不孤單的聽話慢慢的將妳的手放開慢慢的將妳的心解開自己要過得更好這才是妳對這份愛情最終的交代痛心當然痛但當愛已不再感覺不再時不試著放��
我有錄音,請問這個可以做為他~誘騙我簽離婚協議書的證據嗎?Q:離婚生效是要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與離婚協議書沒有多大關係~你們是已經完成離婚手續了吧~你的錄音其實並沒有涉及假離婚~因為你也是同意了~這不能說是誘騙~除非~當時的錄音內容說是..我們只是假離婚啦~那就可以提出離婚無效之訴~另外的方式就是..離婚証人是誰簽的??那兩個證人又是誰....從民法7X條來打
重點是有無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如沒有一起去辦登記的話,現在你們還是有夫妻關係,不因簽離婚協議書而喪失。如已經去辦理完成登記的話,想開一點人生另一條路不也是等待妳去創造嗎?何必把自己陷入在一個無情無義,騙子當中。祝早日解脫。
為何這樣子的男人對待妳,而妳卻還一直深愛著他呢?妳跟二年前的我一樣,前夫也是為了一個外遇的女人騙我離婚,當時,我用我的名字買了一間房子,想說一家四口住進去,但~還沒搬進去住他就騙我跟他離婚帶著女人住進去,我當時真的很愛很愛他,我還跟他說過我不計較你跟她之間的事情,只要你回來我們身邊我們可以從頭開始,但~他還是選擇了那個女人,我心碎��
你認為跟一個.不愛你.心也不在你身上的人在相處一起.你會快樂嗎?別跟自己賭氣.你現在的心態亦不正常了.他能再找到真愛.換句話說.你也可以阿.放下怨恨.去找你下一個男人吧.(強摘的果子不會甜).勉強得來的人.是不會有幸福可言.
我不是讀法律的但是我看了你的情形很確定的說你這樣很難成立"誘騙"1.你年満20歲已成年又沒有精神上的疾病因素,自己都可以獨立自主明辨是非2.你前夫並沒有使用非法的手段逼迫你簽字離婚,他頂多只是把他的想法說出來灌輸妳、引導妳配合他的想法而已,他也只是假設他(想通)的話,(也許)還會跟你在一起....他並沒有說一定啊!!請問他騙了妳什麼呢?3.就算是騙了妳的
有時候我覺得真的不要意氣用事但是真的不要以面子的問題當成理由就一直姑息養奸人得容忍有一定的限度該.....切...還是要....切不然只是讓自己更痛苦而以阿.............
天下男人一個樣~我們有一樣的糟遇~只是我現在還沒離婚~但是唯一不同的是這樣的男人我選擇不要~比較慘的是我們還有一個小孩~但我還是會離開~加油!過程很難熬~而且變了心的男人心是被蒙蔽的.講的話我勸你不要相信.好在你們之間沒有小孩.恭喜你~有很多縣政府或法扶會等機構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可利用~一定要加油哦~...
小姐~妳的問題去生活法律那邊問會比較好喔。那邊有專業律師可以回答。我剛聽了妳的問題,剛好手邊有六法全書,也正在讀這科民法條文裡沒有離婚無效這條,所以請您問問看在生活法律回答問題的律師。但是有一個條文是和您相關的說給您參考。民法第988條之一第一項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意思是在說有第988條但書規定的。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
看到妳的文後.我真的覺得妳真是個傻妞妳老公說的這種話可能連3歲小孩都不會相信既然已離婚了.我的認知是這張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但從妳的文字裡.我知道妳一定很不甘心我覺得你好好想一想是否真的要挽回因為我並不聊解妳們相處的情況要挽回並不困難.要破壞你老公和第三者更是簡單我可以教你幾招.你可以點我..就會有我的聯絡方式了.或是到我部落格留言~tw.myblog.yahoo.com
我認為是有效的就算他是騙你簽下的但是你又不是"神經"有問題等等的人所以我相信這是合法的離婚只要簽下去辦理這段婚姻已經結束了他要步要搬家也是他的自由他要找別的女人也是他的自由這份愛還是放棄吧你曾經有辦法用妻子的身分綁住他(但是你們不會幸福)如今你已經是一個同居的女人對他對你都好你真的可以另求幸福這男人已經忘記以往和你的快樂"別在餵了
我是這樣子覺得,離婚了也是「朋友」不要交惡,他只是不愛妳,而不是跟妳斷絕來往,所以,「基本上的關心」是可以的。妳現在還放不下,是因為曾經你們是夫妻,也擔心他是否遇到不好的的事情。就靜觀其變吧!或許真的應該放下,或默默關心一陣子,看情況再說。外面那個女生,到底是個怎麼樣的人,誰知道呢?或許很快就求妳跟他在一起了,加油!
你己向戶政機關登記了嗎!?若己登記可能會比較難處理唷你當時離婚的證人是你的家人嗎!?若你手上有錄音的過程再加上你家人的證詞可能會有轉機的機會還可反告對方妨害家庭不然就是通姦不過真的如樓上大大所言你們的愛情己經變質了強求不來的放了他嘛讓自己過得更好吧為了他這種人不值得若真構成誘騙之下所簽的文件那當然不據任何法律效力啦但仍需看到時法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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