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 婚姻

Table of Contents


別覺得我躲在推文
以免害人噓不到而感到失落
頭上有光環的我 怎能讓你們失望
信春哥 得永生 噓J大 獲救贖

開始之前 先講個古
有人知道鄧如雯殺父案嗎
嗯 依法來說 她殺人是事實
受害者多可憐啊 死的好慘
被當成烏龜敲鐵鎚致死
沒錯 鄧如雯是該被起訴

但是呢 她為什麼如此
她是被強暴 只好嫁給對方
之後被那個男人家暴外
家人還被性侵 威脅恐嚇
是的 某部電影的情節

說這個是在說什麼
加害者和被害者的身份
不會是一直都不變的
在法律上被告或有罪
也不代表不能同情

回到原文
很多人講到最後 只剩下一句
不管過去發生什麼
原po就是法律上的合法
很好 說的對 說的好
那除了嘴巴 你有沒有仔細看
一直都說原po合法
所以呢 是在一直跳針什麼
有人說過她沒資格告嗎

爭執的點在於合不合情理
就像鄧如雯事件 她犯法是事實
但不准別人同情她嗎
小金或老習都管不了我
怎麼我在台灣 卻不准別種聲音
我可以有自己想法同情a
就算a可以提告 我卻不認同
回過頭來說 就算我不認同又如何
原po又不會改變 我也沒逼她啊
相對的 你們也可以有自己看法
我有說過 你們支持原po提告
就是檢討受害者 還是人身攻擊嗎
很好啊 你的支持 原po會感謝的
但我還是可以有自己想法 不是嗎

第三 沒依據的臆測 叫做腦補
有所依據的猜測 叫做推論
你們要質疑 我怎麼有這樣想法
在出口謾罵前 先看清楚別人推論
不合理 妳可以直接指出
注意啊 我在說自己推論時
很少會直接把它當作事實
而是把問題指出來 問你想法
為什麼要這樣做 都不是當事人
本來就不可能完整知道想法
即便是在法律上 也是如此
證據不可能都是百分百
最後還是得從證據推導
什麼更符合事實

所以有人問 為何翻以前文章
廢話 就跟鄧如雯殺夫案一樣
單看案件 她殺人罪無可恕
但從情理上看 她情有可原
而這些情理 哪個不是過去的事?
就像原文 可以啊 妳可以提告
反正你是正宮啊 法律上妳最大
但由她說的這些事情
不妨礙我去同情在被提告的a

另外有人說 如果我是a
我會很樂意作證
但妳是妳 a是a 所以呢
你在岸上快樂 所以魚也要快樂嗎
我不知道a的想法
但是我卻知道 她是被原po要求
所以你樂意與否 能證明a什麼

最後 別說什麼後來才補充
很多蛛絲馬跡
不管從文章 還是別人說的
只是你們不願意去聽去思考
我曾經和朋友說
聽人講故事 我不是單純在聽
而是透過各種行為和反應
去勾畫出這個人的性格
你講的越多 不管掩飾的再好
多少都會被發現
加上這裡都是單方面的說法
完全沒辦法得到對方說法
這樣都還能讓人懷疑
那麼就不能過於直接下結論

最後再給妳們一些去思考
男的曾跟前女友說
他不愛原po 是為了滿足癌母
你們可以自己思考看看
滿足? 滿足什麼?
婚姻嗎? 這男的缺人結婚嗎

當你把所有過程都思考過
就算妳反對 我不贊同原po提告
因為我覺得她合法 但不合情理
至少妳可以理解 別人不是來鬧的
自然就不會動不動謾罵
因為別人有所依循 有所想法
才會不贊同 更別扯什麼男女
那只是突顯妳的想法貧瘠

--

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5-09
殺夫案啦 殺父嚇死人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5-13
抱歉 手機 打太快 殺夫案
Kama avatarKama2020-05-14
忘了說 對於只有能力酸的 我感到無比榮幸 就算你們
如此愛我 我也不會驕傲的 只是就恕不回覆
Jack avatarJack2020-05-17
你顯然沒弄懂我為什麼提到我若是a會願意作證。我並
不是認為a本人很樂意,而是a若真的無過失也不知情,
在有律師的情況下,沒道理會「認罪」(?),所以會
出來作證一定是a跟她的律師討論過,覺得最符合她個
人利益,不管原因是心理層面(報復渣男)或是實質層
面(免訴訟纏身)
Olga avatarOlga2020-05-20
你的想法很好 多點正常的反面推論 至少討論起來比
較有意義
說說你這部分 我的想法
Emily avatarEmily2020-05-21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介入他人婚姻當然很倒楣,但作
證這件事本身是a個人選擇,我倒覺得還好
Zora avatarZora2020-05-24
我不是單純由原po自己說 a不知情 來判斷a真的不知道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5-28
而是 依照原po的個性 他連bc都想要扯進來 如果他有
證據 妳覺得他會a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6-01
無過失也不知情這個常理跟法律應該認定方式不同
律師教她這樣可能基本上常理也沒問題,法律上就有問
Linda avatarLinda2020-06-05
所以a為何和解 我們不知道 但的確有可能她是不想繼
續糾纏在這件事 至少全身退就好 作證和被告 無論結
果如何 要花的力氣是差很多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6-06
題...就像開車應注意未注意那種...常理誰有辦法啊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6-10
所以你不能由和解撤告來證明什麼 有證據還想跑 有可
能嗎
James avatarJames2020-06-12
開車那是因為本來你在路上就有注意路況的義務,談
戀愛又沒有先看對方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的義務
Harry avatarHarry2020-06-14
其實我不知道原po你推文到底想回什麼,我感覺我們要
表達的東西似乎沒有交集,我只是要說明我先前提到
我樂意作證,並非是你以為的我想證明a也很樂意
John avatarJohn2020-06-18
我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你想暗示的 就是因為有證據 所以律師勸他和解 是吧
Erin avatarErin2020-06-20
所以我不是回覆你了嗎
為什麼我認為這樣的推論 並不合理
Ula avatarUla2020-06-25
我的想法是,僅就目前看這串看到的內容,我若是A的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6-27
......我可以弱弱的問一句 春哥是誰?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6-29
律師,也會問A要不要考慮和解,因為看起來是民事和
解,並非認罪,不會有前科問題,而原po開的條件是要
A出庭作證,A也不用負擔賠償,也可以免去應訴到底的
Lily avatarLily2020-07-03
老實說 只有A自己可以講這些話 或者說 你能代表A
否則 我們作為板凳群眾 是不會知道A跟原PO的關係的
Mia avatarMia2020-07-05
哈哈哈 這個喔 是大陸曾經的流行話
Dinah avatarDinah2020-07-07
我覺得我老了,連張家兄弟這種流行語都不知道
Sandy avatarSandy2020-07-11
另外 法律不保障男女朋友 只保障登記的夫妻關係阿
Jacky avatarJacky2020-07-13
那個春哥 是一個大陸女歌手
Yuri avatarYuri2020-07-14
各種金錢或時間成本(至少兩個審級,兩年跑不掉),因
Harry avatarHarry2020-07-16
為A有一個受孕事實(如果另篇R大講的為真),原告方和
法院一定會一直攻受孕時間點,還有A是否知情,被告
Lydia avatarLydia2020-07-19
我沒有暗示或明示任何東西,我要說的是「願意作證」
本身是利益衡量的結果,至於a做出這樣的決定,到底
是因爲有把柄不得不為之,或像我一樣想報復渣男,從
原原po的文中我是無法看出來,但無論如何,願意作
證都是她的選擇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07-20
無法推知原告手上到底有多少證據(尤其在他們是夫妻
這前提,你怎麼知道原告能從老公通訊軟體截多少資料
),加上法官要是問一句"妳男友跑去跟人結婚你都不知
Mary avatarMary2020-07-22
a侵害配偶權跑不掉的 問題只是在知情與否 所以也只
能繞著這個來攻防
我的判斷是 原po根本沒有證據 如果有 她一定會讓a付
出代價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7-24
所以我才說我們根本沒有交集= =
Adele avatarAdele2020-07-26
你從原po文章和個性 還沒辦法知道嗎?
Lily avatarLily2020-07-31
到喔"之類的不利心證一問出來,或者問問你要怎麼證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8-02
她連bc都想要搞了 妳覺得呢 只是單純弄男的嗎 要弄
一個a就夠了
不過 我可以偷偷說一句
Zanna avatarZanna2020-08-07
咦?為什麼是你男朋友跑去跟人結婚你都不知道?結婚又
不是兩人交往時發生的事情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08-09
明你不知情,其實是很難堪也很難舉證的,所以在沒實
害的前提下如果原告想要結束這個訴訟,而且和解筆錄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8-14
殺「夫」案。然後你寫這一大篇根本懶得看... 想傳
教之前先去學習如何言簡意 。
Andy avatarAndy2020-08-17
有既判力,我會分析完問問當事人願不願意接受
Kama avatarKama2020-08-20
原原po到底有沒有證據,在我以上表達的內容裡根本
不重要
Ina avatarIna2020-08-25
懶得看為什麼要特地來留言啊?不就跳過就好?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8-26
我覺得在整個事件 我同情的不是a 最同情的是孩子 她
從出生前就被當成武器 這樣的爸媽 真的很難說完全去
同情原po
別這樣 他們是我的信徒 習慣就好
Oscar avatarOscar2020-08-30
看Re大那篇所指似乎事先跟A交往吧,反正她們時序很
亂,法官為了釐清一定會問的,並不會是一個好挺過的
訴訟攻防場面
Noah avatarNoah2020-09-01
時序不亂並不亂 我大概猜的出來 但不能說 你們也可
以找出規律的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9-04
更不懂了?Re大的文章不是已經先說明了是幻想文?
Dora avatarDora2020-09-05
所以我不是說了嗎 那孩子變成武器 婚姻的武器
Re 應該只是從舊文推導 但他有一些推導的很奇怪
Erin avatarErin2020-09-05
但有些事情的確是發生過 只是先後順序問題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9-08
沒了嗎 那我也差不多要回會議了 希望大家一切安好
我的信徒平安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9-12
我可能知道你的推論,是說沒證據, 旁邊的人很難評
論什麼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9-13
為了上位,很多人會使出各種手段,然而大多是不道德
但不犯法的灰色地帶。不管怎樣,每個人都受傷了,
希望他們可以從中反思,讓自己的人生更美好
Agnes avatarAgnes2020-09-18
你邏輯也太混亂了吧 站在元配立場 當然A也是有問題
站在A立場 當然A很無辜 但現在提告的是原配 發文也
Yuri avatarYuri2020-09-21
是 站在元配角度 她這樣做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Dinah avatarDinah2020-09-26
站在元配角度,她這樣做完全合情合理合法+1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9-26
鄧如雯的悲劇 就是一連串的錯誤決策的結果 但她有
其他很多方式可以解決 你要拿來類比 必須本文原配
Tracy avatarTracy2020-09-28
"原po個性連b.c都想搞"就是不合理的推論,文中提到b
.c部分只是要證明她前夫侵害配偶權,也說過與c根本
無關不會告她,哪裡看出要搞b.c?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9-29
類比鄧如雯吧 怎麼會是A類比鄧?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9-30
你同情A可以,但又何必指責原原PO為難A?
Kama avatarKama2020-10-03
你的指責在元配眼中才是不合理不合情的那一個
Adele avatarAdele2020-10-04
完全亂比然後邏輯混亂 A怎麼看都不可能完全無辜
真正完全無辜的 就是原配 拿原配類比鄧才是合理
Ida avatarIda2020-10-05
你同情A也不需要惡意腦補醜化原原po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0-08
就因為你覺得A無辜,所以反過來指責元配不合理,但
明明A無辜是渣男造成的,怎麼會是元配不合理不合情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0-10-12
亂七八糟的邏輯 還是忍不住噓一個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0-17
妳真的很無聊,講一大篇論點,對於一個即將成為單
親媽媽的受害者來說給她一點鼓勵會怎樣嗎,講這麼多
言論對她毫無任何幫助,還可憐她的小孩,既然可憐小
孩不會提出一些對她小孩有幫助的建議嗎
Puput avatarPuput2020-10-20
同情A很正常,但你同情A的時候一直鞭原PO才讓人覺得
無聊
Delia avatarDelia2020-10-20
推樓上,A遇到渣男很可憐,原原po就不可憐??
Jack avatarJack2020-10-22
說A很衰也很正常,但這不代表原原po就該吞下去吧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10-26
同情A也不用鞭原po +1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10-28
A和原PO都是渣男受害者 而渣男付出法律代價
討論串教導大家如何讓渣男付出代價 還有專業補充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0-28
我也看不懂同情A,為何卻要一直批判原po?A無辜倒霉
是站在上帝視角,但是做為原配,為何她要先去體諒
第三者是否無辜?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0-30
你推論原po告A是因為自己不幸也要拖人下水,也很莫
名,明明可能性很多,訴訟策略也很有可能啊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1-03
專業補充幫助後續也許需要幫助的人 我覺得很棒
Zora avatarZora2020-11-06
同情A沒有錯,一直醜化原po還窮追不捨真的過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11-10
發什麼神經?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11-11
以前文章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我也不懂,之前當過小三
跟她告A合不合理有關係?連男主是否同人都不一定,就
算同人也沒關聯啊!
John avatarJohn2020-11-16
元配告小三合法不合情理!?你這想法才不合情理吧
從頭到尾不就是你腦補A一定是無辜的所以為了證明這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11-17
點在踩原PO醜化原PO,完全無視真正的禍首是渣男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1-21
好像都是原PO害A才會這樣,只要原PO不告A就沒事?
Oscar avatarOscar2020-11-22
不解決問題,而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11-24
我現在只好奇A有沒有法律途徑跟渣男求償
Donna avatarDonna2020-11-28
A很衰但是害她被告的是因為渣男,她會有這些衰事應
該要去找渣男討,還特別發一篇文章採一下原po才開
Sandy avatarSandy2020-11-30
如果有,有原原PO勝訴在前,A要勝訴應該比較容易?
Selena avatarSelena2020-11-30
而且原PO是為了跟渣男撇清關係才走法律途徑,A的部
Tom avatarTom2020-12-01
法律已經讓渣男還原原PO公道,該讓渣男還A公道了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12-06
份是必經過程,怪這點等於是變相要原PO繼續跟渣男
當夫妻耶!
Kelly avatarKelly2020-12-07
推。懂的就懂。辛苦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12-10
看懂了,樓上好幾個噓文很完美的示範了理盲的情緒發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12-12
元配都說A不知情了 一些人還在腦補什麼
是質疑元配的智商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12-16
民事也有一個法律追訴的兩年期限啦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12-17
我也覺得事主在審理前審理後都自承他清楚A不知情
一堆人是在跳什麼
James avatarJames2020-12-20
都已經走到要訴諸法律的階段了,誰還在談情理啊?
Edith avatarEdith2020-12-23
真正的禍首是渣男沒錯,但因為這樣被原配告也是很阿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2-23
雜,被告了才發現原來我之前是小三??!!雖到不行
Isla avatarIsla2020-12-25
一串看下來 有人就是只講自己的情理啊
Ivy avatarIvy2020-12-29
不然當年怎麼會有第三者板那篇文章 也的確啦 自身利
易先顧好 別人死活放後面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1-01
有種全世界就只有自己被辜負時是辜負的感覺
Erin avatarErin2021-01-02
難不成要為了A的無辜原配要放棄自己應得的權利?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1-06
不要再跳了啦 就說他法有可原啦 但真的人在做 都會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1-10
回到自己身上 一串看下來應該也有回去了 而且看來
還會回很久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1-14
所以為了A無辜可憐原配就要自己吞下去?
Dora avatarDora2021-01-16
吞什麼?她不是告了老公了嗎?
Linda avatarLinda2021-01-20
A就是一個衰字
Oscar avatarOscar2021-01-20
但原配告的也對
Jacky avatarJacky2021-01-22
依文中,沒A出來作證,官司可能會輸,所以除非A自願
作證,不然原po為了打贏官司只能逼A出來作證,不然
就只能輸官司,所以原po選擇很合情理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1-23
x大應該是指同情A不告她,那告不贏老公,只能自己吞
Joe avatarJoe2021-01-26
這個板什麼時候這麼講人情了我都不知道
Jake avatarJake2021-01-30
jo大懂我,ki大我也很納悶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1-31
原配已經掌握了對話截圖,是否一定要A出來做證這要
Doris avatarDoris2021-02-05
看訴訟程序怎麼走可以不必自行腦補
Lydia avatarLydia2021-02-07
習慣只用一個角度來看事情的人經常會很納悶啦正常
Noah avatarNoah2021-02-10
法律上原配告A一點也沒問題,只是如前篇所言,如原
配是3踩A上位,也知道A完全不知渣男已婚,這樣還告A
,社會觀感就差很多,A從頭到尾就是個倒霉鬼,上輩子
燒了啥斷頭香,唉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2-13
就原文中沒說A有被要求賠償只是被要求擔任證人,主因
George avatarGeorge2021-02-14
原PO要離婚然後順道希望前夫被認證.
Ula avatarUla2021-02-16
原文有寫啊,與ABC部分只有與A部分告贏,主因是對話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2-18
截圖與A證詞對得上和A提的其他證據,當然細節還是只
有當事人知,那麼大家憑猜測攻擊原po又是何必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2-22
希望A不用付出許多代價
Cara avatarCara2021-02-24
所以A可能無奈但這也是證明A真的是善意不知情.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2-24
法律上原配告A一點都沒問題,只是這案例看起來並不
是社會典型外遇案,如前文所示正確,原配踩A上位變
正宮,再來狀告豪不知情的A,這種操作方式,很讓人
心驚,觀感完全不一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2-27
zzz...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02-27
唉。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3-01
不確定三者板的現任女友是不是A,原原po原文還有提
到前女友C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3-03
a還得把很私人的事情講出來,唉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3-05
所以才說言論自由才是最大且最重要的自由,偏偏還
有一堆人想鉗制言論自由真是黑人問號。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3-07
有些重複的 或者情緒的 就不重複陪著跳針 那只是浪
費我時間 也侮辱你們智商
我只回答兩點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3-08
第一 一直說我同情a 傷害原po 能不能解釋一下 不認
同她提告a 為什麼是傷害他 麻煩釋疑
Iris avatarIris2021-03-11
第二 有人說 如果不告a 逼她出來作證 那可能連先生
都告不成
Tracy avatarTracy2021-03-11
這分成兩部分 首先 如果真是如此 那表示原po什麼證
據都沒有 或者根本不夠 那她告a告辛酸的嗎 她唯一沒
有的證據是不知道對方知情與否 但性交的事實 一定
Kama avatarKama2021-03-14
其次 就算需要對方作證 她明明有聯絡方式 明知道對
方不知情 為什麼不先問對方 一定得用這種手段嗎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3-16
一樣可以達到目的 為什麼一定得用提告的方式威脅對

這兩點 來點有想法邏輯的 不然我們只是一直在互相嘴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3-19
1,你可以不認同,但不停推文攻擊原po,還翻舊文,特
定特地po文批評,有點過火了吧
2.證據充不充分當事人才知吧,不充分就不能告?另外
告A也可能就是證據不夠想逼A出來作證啊,你看過證據
?那麼有把握不需A就勝訴?
3.們都不知道原po有否先聯絡A作證,談不成才告吧,
除非你認識當事人,不然是不是一路都腦補太多?
Hedy avatarHedy2021-03-20
你還是沒說啊 我到底攻擊了他什麼 能不能引用我說
的話來說明
Leila avatarLeila2021-03-24
然後再麻煩你說明 我那句話是腦補 可以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03-28
至於推論的部分 我文章解釋的很清楚 你願意就針對
文章內容找出我說的漏洞
如果還是這樣完全沒舉例 那算你贏 我無言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4-01
因為不管我再怎麼立論完整 你只要一句你就是檢討被
害人就能打發 對我來說 這不是討論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4-06
1.也想扯b.c下水,2.若不是沒證據絕不會放過A,3.明
知對方不知情,不先聯絡對方直接告,都是腦補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04-07
然後,原po被說"因為覺得自己被欺負所以所有女人都
告"(你的原文),被翻出5年前舊文,被特地po文批評,
如果你都不覺得有傷害,那我沒話說
Sarah avatarSarah2021-04-10
5年前舊文為何不能翻?
Zora avatarZora2021-04-12
由幾篇文章推論原po個性然後推論心態作法,沒有實証
,我都是覺得算腦補啦
Hardy avatarHardy2021-04-14
沒有不能,只是還被肉搜翻無關舊文蠻衰的就是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4-17
不是你們攻擊說我腦補嗎 我不是正在告訴你們 怎麼
依據判斷的 文章不是我編照的 那個人生也是他做的決
定 何來攻擊
Liam avatarLiam2021-04-19
我說過了 我不會無中生有 沒有依據就亂臆測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4-21
至於你說的123點 1.她自己都提到了 告訴我這不叫扯
進來 叫做什麼呢 風花雪月和法官閒聊嗎
Irma avatarIrma2021-04-24
至於不聯絡直接告 他自己寫過 在fb的連結 你看到了
Isla avatarIsla2021-04-28
1.是告前夫必須提供的部分吧,不是要扯b.c也要會提
吧,說明前夫有找別人的事實,又沒告b.c沒叫她們出
庭,是扯什麼?
Kelly avatarKelly2021-04-29
都找上對方了 難道不能問嗎 不能請對方作證嗎
Edith avatarEdith2021-04-29
你又知道她沒問...
Harry avatarHarry2021-04-30
告前夫需要的部分 a就足夠了 bc任何一個律師都知道
你要告什麼 告他勾搭別的女人嗎 沒發生事實 妳能告
什麼
Carol avatarCarol2021-05-02
除非你有證據吧,不然推論她沒問就告不是腦補?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05-06
大姐 如果她問了 就不會有後面的和解 對方要是不怕
何必還要和解
你能不能有點判斷的邏輯而這樣很累
Isla avatarIsla2021-05-06
不能多些證據嗎,她就沒告b.c,要推測她其實想把大
家都扯下水,除非你聽過她這麼提,不然不是腦補?
Belly avatarBelly2021-05-08
我文章說的很白 就算是法官 也不可能有滿分的證據
但是從所有證據的推斷 這是必然的 這不叫做腦補 好
嗎 真的夠累 這都要解釋
Sandy avatarSandy2021-05-11
法官要做的 是證據夠不夠推論出合理結果 就像通姦
也不是一定要當場抓到才會被判 當有足夠間接證據
還是可能被認定 那麼法官也在腦補嗎
Yuri avatarYuri2021-05-15
當你有足夠間接證據去推導 那就是合理推斷 你應該要
做的 是找出我推導的證據漏洞 而不是一直跟我說的
腦補腦補 好啦 我吃顆豬心好好補補
Freda avatarFreda2021-05-15
呵呵,原po問,A拒絕,告A,A退縮答應作證,為什麼
不可能是這樣??可能性明明很多...
Mia avatarMia2021-05-17
算了,感覺腦補定義有差,再討論也沒結果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5-21
你拿原po文章推論原po心態個性這種誅心的方式也不覺
得是腦補,那...就這樣吧
Isla avatarIsla2021-05-23
唉呀,2女都是可憐人。那個前膚夫可以去甲賽
Yedda avatarYedda2021-05-26
前夫去甲賽應該是大家都認同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5-30
先噓再封鎖,實在是看不下去
Sarah avatarSarah2021-06-03
你覺得不合理就不合理,原原po訴諸法律,法律也給了
答案
Gary avatarGary2021-06-07
真是夠了 一直要打壓原po
Delia avatarDelia2021-06-09
好啦好啦有全面蒐證過的法官不一定正確,在這裡只憑
原PO的一篇文判斷的你才正確啦!
Dinah avatarDinah2021-06-14
因為j大一直強調原po過往文章可以證明原po心態不佳
,只是因為證據不足才沒有告死倒霉的A 所以翻了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06-17
文來看。我只看到她很明理,也很同情A ,跟A頗有同
病相連的感覺啊。也許A也是基於跟原po一樣倒霉遇到
渣男,所以答應轉證人也不一定。畢竟以J大推理,A
完全無辜,原po也沒有有利證據所以沒辦法告A到底,
那麼A到底為什麼要幫她做證呢?
Zanna avatarZanna2021-06-18
看完樓上d大貼的文,完全認同d大看法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6-18
可撥腦補仔,看不懂法律還在那邊吵個沒完
Oscar avatarOscar2021-06-23
一堆歪理 還一直po,你是要證明什麼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6-24
專門回一篇來證實你的智商 賞你個紅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6-27
好啦!別人都是腦補只有你的是推論這樣行了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6-29
法律跟你覺得合不合理無關,不然你請立委修法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07-01
所以依照你的邏輯,都是原原po的錯?
千錯萬錯都是原原po的錯?
我都想問原原po要去A作證,A不能拒絕嗎?都要和解
了?更何況是男的隱瞞自己已婚身份。。到底為何要
模糊焦點成這樣?
搞不清楚重點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7-02
為何我一直覺得吃藥墮胎的是C不是A呀
Ula avatarUla2021-07-04
給噓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7-06
好了啦
Emma avatarEmma2021-07-09
好可怕啊…到底為啥要這樣追殺好心分享得人